2017年以来聊城批捕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84人


市县两级检察院均成立独立设置的未检机构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早已成为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

2017年以来聊城批捕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84人

网络配图

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依法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64件84人,提起公诉81件120人。办理了辛某某故意杀人案,王某某等故意杀人、绑架案,景某某强奸杀人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全市建成5处观护帮教基地,对19名涉罪未成年人实施了帮教,通过心理疏导和技能培训,帮助他们全部顺利回归社会。


全市已建7处各具特色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2017年11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聊城)建成并投入使用,这处基地位于高新区长江路与庐山路交叉口向南500米路西。基地启用以来,已接待成人团体、青少年学生120余场、8000余人。400余名家长主动预约,利用周末和寒假陪同孩子参观学习。目前,全市共建成7处各具特色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同时,选派31名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担任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针对农村校园欺凌现象多发的情况,实施“法治教育延边入村全覆盖”巡讲工程。


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

被告人张某某在担任东阿县某小学教师期间,于2015年至2017年4月,在给学生上课期间,利用其身份,对王某某等20名尚未年满12周岁幼女先后进行数十次猥亵。经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法院认定被告人张某某在教室猥亵多名幼女,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其在教室内公然实施猥亵行为,给年幼的孩子造成极大伤害,在校园内和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

在这个典型案件上,针对被害人均为未成年女孩,家长有思想顾虑,不愿配合取证,且张某某到案后隐瞒犯罪事实,案件侦查进展缓慢,检察机关及时启动提前介入程序,引导公安机关首先做好被害人家长的思想工作,打消思想顾虑,鼓励其积极配合侦查,经过努力,成功取得20份被害人的详细陈述和30多份证人证言。

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尤其是性侵害案件中,很多家长羞于启齿,选择“私了”或者“息事宁人”的方法,对此,检察机关建议,家长要及时关注孩子的异常表现,要强化证据意识,在发现问题后及时报案,并注意保存证据,尽量为查办案件创造有利条件。但不要反应过度,更不要“私了”,这都不利于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均开展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疏导等工作,从司法办案和心理矫治等角度,真正帮助他们走出阴影,找回快乐和自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