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溮河執結涉案金額108萬金融理財糾紛案

近日,河南省信陽市溮河區人民法院執結一起涉案金額超百萬元的金融理財糾紛案件,申請執行人劉某順利拿到108萬元賠償款。

2015年6月,劉某購買了某公司的理財產品,同年7月劉某發現資金不斷虧損。劉某稱,他多次打電話向工作人員諮詢該產品的收益情況,工作人員沒有如實告知資金虧損的真實情況,總是推脫說資金沒問題。被告公司稱,劉某多次購買此類產品,獲利上百萬,具備多年的投資經驗,是個成熟的風險產品投資人。在購買產品時,劉某簽署了《投資人風險提示確認書》,瞭解了該產品的風險。

2018年3月,此案經過一審、二審、高院再審判決劉某與被告某公司雙方按照過錯責任比例進行分擔,被告某公司賠償原告劉某損失108萬元,如未及時履行義務則依照法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在判決生效之後,由於被告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確認的內容,劉某向溮河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員依法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財產申報表等相關文書。被執行人拒絕履行義務,經執行員多次協調溝通,該公司把執行款108萬元轉到溮河區法院執行賬戶,後申請執行人劉某順利拿到108萬元賠償款。至此,案件圓滿執結。(中國法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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