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得好
只要膽子大
一週七天假!
眼看這端午小長假越來越近
是否早已按捺不住激動的心情
說到假期
病假、婚假、產假、探親假…...
你瞭解多少?
哪些假期是單位必須批准的?
哪些是可以協商的?
如何帶薪休假?
病假,必須給
01
病假,是指職工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進行醫療時,用人單位應當給予的醫療假期。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3條規定: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02
帶薪年休假,應當給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3條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5條規定:“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以上規定表明,帶薪年休假是法定的請假理由,用人單位應當統籌安排。萬一不能安排,哪怕職工同意不休帶薪年假,單位也必須給予補償。
婚假,可協商
03
婚假,是指職工本人因結婚依法享受的假期。期間,由用人單位向職工如數支付工資。
《婚姻法》規定,法定結婚年齡為男滿22週歲、女滿20週歲。
在用人單位不能拒絕職工休婚假的前提下,可以結合工作實際與職工協商具體的休假期限。
04
產假,必須批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7條規定: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各地對女職工休產假的天數亦有規定。截止至2017年7月各地計生條例所規定的休產假時間如下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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