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末下午,楊明和趙剛加完班,兩人到一個小飯館吃飯。楊明喜歡喝酒,就到飯店旁邊的一家小超市買了一瓶酒。可讓楊明沒有想到的是,他打開酒瓶蓋子一看,竟然中大獎了,獎品是一臺液晶彩電。
按理說中獎是件好事,楊明家現在看的,還是一臺21寸的舊彩電,把這臺液晶彩電搬回家多合適啊!可楊明偏偏眉頭緊鎖,憂心忡忡。趙剛心中納悶:“中獎是件大喜事啊,看你愁眉不展那熊樣?”
楊明被趙剛嘮叨急了,瞪著他說:“你懂個屁!芳芳不讓我喝酒,今天揹著她和你喝酒,卻又偏偏中了個大獎,要把中獎這事告訴她,那今天喝酒的事不就暴露了?”
“楊明呀楊明,都說你怕老婆,可我沒想到你竟然能怕到如此地步,喝酒喝出了大獎都不敢讓老婆知道!這樣吧,看在酒友的份上,今天我就幫你一次,回家你就說這彩電是我半價賣給你的,這樣,不僅可以圓謊,還能從你老婆那再拿到些酒錢呢,真是一箭雙鵰!”
楊明覺得趙剛的注意不錯,於是,就以計而行,樂呵呵把彩電抱回家,說是從趙剛手裡買的。芳芳對這臺液晶彩電很是滿意,見價格那麼便宜,當場就把楊明嚴重表揚了一頓,把錢也給了。
可事情糟糕的是,沒過三天,警察突然把趙剛帶到派出所,讓他老實交代偷竊彩電的經過。
自己沒有做賊,當然不可能交代了。見趙剛不肯老實交代,後來,民警就找來了證人。可等一見證人趙剛就樂了,竟然是楊明的老婆芳芳。芳芳冷笑著說趙剛:“我媽剛買來一臺彩電,還沒顧上安裝就被人偷走了。如果不是碰巧了,你把彩電賣給了我家楊明,打死我也想不到,這個偷彩電的賊竟然會是你!”
聽到這趙剛總算明白怎麼回事了——原來芳芳的父母家新買了一臺彩電,和楊明中獎的那臺獎品彩電一模一樣,那天夜裡不幸被人偷走。楊明把獎品彩電搬回到家裡,告訴芳芳說是趙剛賣給他的,後來,芳芳得知父母家彩電被盜,一問,彩電的牌子、型號和楊明買回的便宜貨一樣,再加上趙剛正巧又和自己父母住一個小區,於是,芳芳就誤會了,認定這彩電是趙剛從自己父母家裡偷來的。
按說,事情已經到了這個份上,應該實話實說了。可讓趙剛生氣的是,楊明依然不肯說出實情,還趴在趙剛耳朵上小聲嘀咕呢:“兄弟,可不能說實話,無論如何也得替哥把這事扛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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