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班长也成当官的了,努力工作,却痛失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

案件简介

赵某于1980年12月至2000年8月在某结构厂工作,从事特殊工种“铆工”的工作。2000年8月31日,由于该厂关闭与原告解除劳动合同。

副班长也成当官的了,努力工作,却痛失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

2013年9月,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被告知特殊工种年限不够,不予办理,遂起诉至法院。

社保局的声音

据查赵某的原始人事档案资料,记载其从事工作简历如下:1980年12月至2000年8月在某结构厂工作,其中从事“铆工”:1983年12月、1985年11月、1990年10月;“维修”:1986年6月、1989年5月;“修理工”:1987年12月;“电子锁(班)”:1991年3月、1992年1月;“付班长”:1993年12月;“铆工”:1994年8月;“铆焊车间副主任”:1995年12月。

副班长也成当官的了,努力工作,却痛失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有关特殊工种的规定,按照原劳动部和1985年至1993年期间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名录审批提前退休,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和跨行业参照执行。

鉴于赵某:1、从事的“维修”、“修理工”、“电子锁(班)”、“付班长”、“铆焊车间副主任”等工种未被原工作单位所属国家机械工业系统,列入可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范围。

相关标准是: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机械工业有毒有害作业等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81]劳总护字第64号;机械工业部《关于下达机械工业从事高温、高空、有害、特别繁重劳动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6]机人字第81号。

2、资料记载其从事特殊工种“铆工”的年限累计不足国家规定的年限。

所以赵某不符合提前退休的有关条件。

员工之声

赵某认为电子锁(班)并非工种的类型,是铆焊车间班组的名称。他被分配在电子锁班从事铆工工作,具体是利用钢板进行铆焊生产保险柜的柜体。关于保险柜的开关电子锁是外购件,电子锁班并不是生产电子锁的生产班组,因此实际工种应为“铆工”。

副班长也成当官的了,努力工作,却痛失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

按照档案的有关规定,他是不可能看到自己的档案,当时档案所记载的资料出现疏忽或错误不能造成今天不更正档案的现状。且社保局已认定原告从事“铆工”工种的工作时间段为1990年10月、1994年8月,同时原告提供了1990年10月至1994年8月的工资单及花名册,均显示他在“电子锁班”工作。由此可见“电子锁(班)”实际工种应为“铆工”。

另外付班长也并非工种的类型和管理职位,仍为非脱产的生产一线工人,原告实际工种为“铆工”。

法院裁决

根据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粤劳社(2002)136号《关于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审核中,对没有原始档案或原始档案没有记载特殊工种工作经历的,不得作为提前退休依据。

在本案中,赵某从事的工种维修、修理工、电子锁(班)、付班长、铆焊车间副主任未被其原工作单位广州市珠江金属结构厂所属国家机械系统(行业)列入可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范围;资料记载其从事特殊工种铆工的年限累计不足国家规定的年限,不符合提前退休的有关条件,故社保局作出不同意原告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决定符合上述有关规定。

副班长也成当官的了,努力工作,却痛失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

原告认为电子锁班及付班长实际是从事铆工,但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实,故原告要求撤销被告作出上述决定的理由不充分,本院不予采纳。

综上所述,驳回原告赵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点评

档案是普通人难以接触到的,颇有种神秘的感觉,如果不是因为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那点记载错误也不影响啥。但在本案中,社保局咬文嚼字,员工有心申诉,无力回天。电子锁也认定为工种,值得商榷。

从档案记载的情况来,赵某也是从基层一步一步干起,慢慢成长为副班长,后又提拔为车间副主任,然而仅仅因为是提升为副班长,就不认可其特殊工种工龄,也让赵某情何以堪。

副班长也成当官的了,努力工作,却痛失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

虽然我们也知道,曾几何时,国营单位冗员颇多,但是副班长不就是努力干活的命吗,顶多工资奖金略高点,还能指望坐在那里喝喝茶,指挥人吗。可是在冰冷的法条前面,似乎任何辩解都是苍白的。

还能怨老单位的做档案的同事吗,单位都倒闭了。还得承担50元案件受理费。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