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子“跋山涉水”到海口闯入他人住宅打人

贵州籍男子李某纠集郑某、罗某从贵阳到海口欲报复与其妻存在矛盾的孙某,借推销进入孙某住房实施殴打报复,损坏孙某的财物。海口秀英区法院近日审结这起非法侵入住宅案,3被告人均获刑。

李某因其妻子与孙某存在矛盾,起意报复。2017年3月下旬,李某经人介绍认识郑某和罗某,李某指使郑某、罗某为其殴打报复被害人孙某,约定事成之后付给郑某、罗某好处费1.8万元。3人合谋后,于2017年4月3日一起从贵州省贵阳市到达海口市,由李某带郑某、罗某到被害人孙某住宅海口市一小区1505房进行踩点,后一起策划由郑某、罗某以推销笔的方式进入孙某住房实施殴打报复。次日14时左右,郑某、罗某以兜售签字笔为由闯入住宅殴打孙某,接着两人合力用透明胶带绑住孙某的手脚,并蒙住眼睛、嘴巴,还用刀片划伤孙某的左脸,郑某将孙某的手机扔进洗碗池、切断座机电话线以防报警,两人随后一起逃离现场,到海口秀英港和李某会和后乘船离开海口。孙某遭到殴打后,自称所受伤情并无大碍。

秀英法院经审理认为,3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决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判决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1个月;判决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11个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