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关于调整公交专用道使用规定的补充通告

海口:关于调整公交专用道使用规定的补充通告

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调整公交专用道使用规定的补充通告

为合理配置道路资源,提升公交专用道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9年11月10日起,在原通告允许通行车辆(校车、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基础上,增加9座以上载客汽车(如客运班车、旅游大巴、单位通勤车等类型车辆)可借用公交专用道通行。

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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