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朋友注意,捕獵這三種東西是違法犯罪的,一經發現後果很嚴重

導讀:

在農村,很多朋友由於抱著農村偏僻、交通不便、執法薄弱等僥倖心理,經常到深山裡狩獵。有些人是不知自己的行為是犯法,有些人卻是明知故犯。抓捕以下這幾種東西就是明顯的犯罪行為,而第三種,卻是很多農村朋友不知道的。看看你是否做過以下這些行為。(訂閱:老三侃三農,瞭解天下三農事)

農村朋友注意,捕獵這三種東西是違法犯罪的,一經發現後果很嚴重

一、穿山甲

對於穿山甲,相信不用我說,大家也知道它的珍稀了,而且它更是一種有益動物,被譽為“森林衛士”,為何得此稱號?因為它喜歡捕食白蟻,而白蟻正是森林的一大危害。在我國,穿山甲屬於二級保護動物,禁止私人捕殺和食用。由於農民的僥倖心理,經常有媒體報道,一些農民因私自捕獵穿山甲,而後出賣被警方查處。

農村朋友注意,捕獵這三種東西是違法犯罪的,一經發現後果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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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蟒蛇

炎炎夏日之際,蟒蛇時常出沒于山間,經常有媒體報道農村朋友抓捕野生蟒蛇的事情。有媒體報道,廣東封開縣有人因捕殺蟒蛇,旁觀村民拍照並將照片發到了朋友圈,公安局森林分局工作人員根據線索,將違法犯罪人員抓獲歸案,該違法犯罪人員被當地檢察機關提起公訴,被執行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10000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的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農村朋友注意,捕獵這三種東西是違法犯罪的,一經發現後果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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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虎紋蛙

虎紋蛙,也就是我們經常說的田雞,它和我們日常所見的田間青蛙是不一樣的,虎紋蛙個體比較大,屬於有益動物。在南方地區農村,到了春耕時節的晚上,田雞就會出沒于田間,農民朋友往往會手持電筒到田間抓捕。而我國法律規定,虎紋蛙(俗稱“田雞”)是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任何人不得非法獵捕、殺害虎紋蛙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虎紋蛙及其製品,否則將會受到刑法的制裁。

有人會說,那咱們平時吃的田雞,又來自哪裡呢?有些可能是非法抓來的野生虎紋蛙,而絕大部分是人工養殖的田雞。食用人工養殖的虎紋蛙,是沒有違反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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