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不離家的女人,你過得還好嗎?

離婚不離家的女人,你過得還好嗎?

“願得一心人,白首不相離”,“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是多少人在結婚時的美好願望。但相愛容易相處難,有多少有情人終成“倦屬”,最後走向離婚。離婚後,“一別兩寬,各生歡喜”畢竟只是少數,大多數的離婚,只是麻煩的加劇而非結束,這當中,離婚不離家的離婚模式,爭議最大。箇中滋味,當局者清。

下面聽聽這群當局者的發言。

朋友晶晶:

當初選擇離婚是盛怒之下的衝動。老公出軌前女友。

我是有感情潔癖的人,婚前你有多少個女人我不計較,誰讓我來遲了呢?但婚後得給我規規矩矩,老老實實。老公也一再給我保證“好馬不吃回頭草”,畢竟,當初,是人家嫌他窮才蹬了他,一個男人,只要還有點尊嚴,都不會去再續前緣的。

但出軌還是在我眼皮底下發生了,按他的話說,就第一次,同學會上,酒後亂性。出軌還有第一次和好多次的分別嗎?我決意離婚,好在我們沒孩子,有一套不起眼的小房子,他婚前購買,我也沒想過要和他爭,所以,我們的離婚很順利。

離婚後,心情很差,工作中隔三差五出問題,我居然被解聘了!

我才工作三四年,手中基本無積蓄。生活一下陷入恐慌,我可憐巴巴的在中介租房時碰巧遇到前老公。他說他正準備把那套房子出租,住到公司去,一個人住太浪費了。他看見我狼狽不堪,提議暫時到他家裡住,他的小二居室一人一間,保證不來打攪我,房租好商量。走投無路的我接受了他的建議。

離婚了還在同一個屋簷下的感覺很彆扭。尤其是隻有一個衛生間,早上常常會不得已碰面,要是以前,我會扯著嗓子喊“×××,茅坑都被你填滿了,還不出來!”他就屁顛屁顛跑出來,然後,壞笑著說“去吧,趁熱。”我掐他一下,兩人嘻嘻哈哈的迎來每個清晨。

現在呢,我得先窺探“軍情”,確定他不在才推門進去。那天找工作回來,屋裡靜悄悄的,以為他不在,內急的我一下推開廁所門,只見他渾身精光,舉著個還沒有放出水來的花灑,吃驚的看著我。我尷尬極了,轉身就跑。

我被一雙有力的胳膊摟緊了,吻雨點一樣落下來。掙扎了片刻,我繳械投降。

事後,那貨嘴賤,我才知道,我被炒魷魚,包括中介所找房時的偶遇都是他的安排。好吧,看在他處心積慮的份兒上,我考慮復婚。

到現在,我們復婚已經十年,我們的婚姻很幸福,我也很感激他為挽回婚姻作的努力。

我個人認為,如果感情基礎還在,離婚不離家不失為一種增加復婚幾率的好辦法。

朋友瓊瓊:

我不知該怎樣來形容我的婚姻,我近十年,都在離婚、復婚這個怪圈中死循環。給你打個比方吧,就類似不小心把一件好衣服撕爛了,捨不得扔,於是縫起來,瑕疵都縫在裡面,雖裡面不舒服,但外面看起來還是挺光鮮的,可是,不久又撕破了,於是又縫縫補補,如此幾次,不僅裡面已經千瘡百孔,就是外面,也已經殘破不堪,你說,這樣的衣服還有縫補的必要嗎?

自己這十年,一句話概括,就是腦子進水了。一個腦子沒進水的人,會不會離三次,復三次,最後還是離了,並且決定絕不再復婚。

而這浪費掉的十年,都是離婚不離家惹的禍。

我們離婚的原因一地雞毛,為家務,為孩子,為婆媳關係,為同學會……任何原因都可以讓我們吵得天翻地覆。我現在覺得,是我們兩個性格真的不合,或許,對對方都懶得包容。年齡大了,父母催婚,相親而成的婚姻,本來就不多的愛情在這樣的摩擦中消失殆盡。

但因為有孩子,我們選擇了依然住在一起,維持表面的和諧。但大家知道的,孤男寡女同處一室,難免行夫妻之事,親熱的時候,覺得為那些雞毛蒜皮的小事離婚不值,乾脆又去復婚。

但是,因為導致離婚的根本問題沒有解決,好不了幾天,一切照舊。於是又離。如此反反覆覆,直到大家都倦了,這一次,終於塵埃落定,我搬出去了。

如果,導致離婚的根本問題沒有解決,離婚後迅速搬出去是最好的辦法。自己一個人獨處一段時間,你才能更清醒的認識自己,認識這段婚姻的癥結。對於復婚與否,才有更理性的選擇。

朋友樂樂:

我爸爸媽媽給我取這個名字的時候,肯定是希望我一生快快樂樂。可惜,我讓他們失望了。我的快樂葬送在那個男人手裡,不,準確的說,是葬送在我自己手裡。

我和老公從初二開始談戀愛。抗日戰爭才八年,我們歷經十年才修成正果,這當中,經歷了老師勸告,父母反對,異地戀,兩地分居等諸多不利因素。這在我們同學群中是絕無僅有的。我人生最美麗的年華,都是陪這個男人度過的,所以,他已經烙在我的靈魂裡。

婚後的最初的日子是掉在蜜糖裡,他為我身兼數職,他讓我十指不沾陽春水,他把我寵成了任性的公主。

都說,短暫的是幸福,永恆的是苦難。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他回來得越來越晚,他在我面前越來越沉默。我知道出了問題,但不知道問題在哪兒。

直到有一天,他下班回來,我撒嬌的問他有沒有給我帶雞翅,我先前給他打電話說了的。他突然勃然大怒,罵我不懂體諒他的辛苦,罵我沒有一點女人的嫻淑。我呆呆的看著他因憤怒而扭曲的臉,不知所措。

這樣的吵架開始隔三差五進行,最後,他索性不回來了,說家裡沒有煙火味,因為我做不來飯,家裡沒有家的味道。

我急了,看不到他,我像丟了魂。我到處去找,最後的結果如晴天霹靂!他早就家外有家了!

那個女人,什麼都不如我,但溫柔賢淑,做得一手好菜。當初,不是他說女人是拿來寵的,還說,最喜歡我蔥白樣白嫩修長的手,怕幹家務弄粗糙了,所以硬不要我幹家務的,現在,這成了我的硬傷!

還說我愛使小性子,撒嬌的女人最可愛,這也是他當初說的啊,現在,也成了我不好的明證。

婚姻中最可怕的就是,先給你一個金絲籠,好米好水伺候著你,等有一天,你的翅膀已經忘記飛翔了,突然對你說,你滾吧,我不喜歡你了。

我也是有尊嚴的,當他長時間不回家後,我同意了他的離婚請求,在財產分割上,念及夫妻情分,房子一家一套。女兒歸我。

為了不讓父母擔心,不讓孩子分心,我隱瞞了離婚的消息,並和他私下協議,平時大家各自住公司,週末回到他的房子(離婚前我們一家住的房子),假扮恩愛夫妻,營造和諧家庭氛圍。待孩子上大學後再告知實情。

演戲不是我的特長,有好幾次,孩子起來上廁所,得知我和她爸爸分睡兩間屋子,疑惑的盤問了很久。現在的孩子早熟。

說實話,對這段婚姻,我還是割捨不下的。尤其是看他女兒噓寒問暖,關懷備至,我都有一種幻覺,覺得那就是在對我。而提議離婚不離家,也是我希望有哪一天他可以回心轉意。為此,我特意學習做菜,學著給孩子洗衣,織毛衣,他不是說我不像妻子,不像母親嗎?我改。

是不是愛一個人,就是會為他低到塵埃裡?

事實證明,如果一個男人不愛你了,你就是集全天下女人的優點於一身也沒用,赫本不是也連遭男人劈腿嗎?

那天女兒和同學聚會去了,我買了點菜,想提前回家,給他露一手。結果是,他和另一個女人,不是我為之而離婚的那個女人,正在床上翻滾。

見我壞了他的好事,他氣急敗壞,“這是我的房子,你進來為什麼不敲門?你給我馬上滾!”

我揹著我的包,跌跌撞撞的衝出門,在樓梯間碰到女兒回來。她拉著我的手,說,“媽媽,你們離婚我早知道了,那個男人帶女人回來,我都碰到過幾次,我早就心疼你的委屈了,咱們走,再不來了。你不是有我嗎?”

剛才沒有流淚的我一下淚如泉湧。

如果,離婚後,男人心中已經沒有你了,就不要嘗試用離婚不離家的方式來挽回。那樣,你只會傷得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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