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審判為何不審判日本天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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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世界各國對法西斯國家進行審判。1946年5月3日開始,在日本東京對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主要戰犯進行審判。然而作為罪魁禍首的日本天皇沒有受到應有的處罰!



美國想控制戰後的日本,日本天皇在當時日本群眾中就是神。而為了維護日本戰後的穩定,美國方面儘量避免讓日本天皇參加庭審,其中麥克阿瑟與律師約瑟夫·季南出力最大。

麥克阿瑟先是提出避免天皇上庭的建議,之後瑟夫·季南使用各種辦法讓東條英機獨自承擔責任。他讓人捎話給東條:日本天皇非常崇尚和平,完全是東條英機違背天皇意願而開戰。


東條英機起初不同意,他是日本國民,不可能做出違反陛下的事情。然而當講到如果不這樣做,天皇甚至都要被關起來。並且諷刺東條號稱是“活著不做俘虜”,如今這點罪都受不了。如此以來,東條才滿口答應。

但是庭審之上,東條英機說漏嘴了。在審訊內大臣木戶幸一時,他自稱是矇蔽了天皇,律師順水推舟的求證東條英機。沒想到他說沒有的事,最起碼自己不知道矇蔽了。因為東條只記住了自己在“矇蔽”天皇,沒想到是所有人都在“矇蔽”天皇。


約瑟夫·季南眼看事情就要搞砸,突然強勢打斷庭審。中間插了幾句無關痛癢的話,給了東條英機反應的時間。事情到了這樣的地步,來自澳大利亞的大法官 W. F. 韋布宣佈休庭。

本來根據東條那句“天皇沒有被矇蔽”的話,就可以提起訴訟。但是第二天是元旦,接下來兩天還是週末,就這樣連續休庭了三天,給了他們足夠時間來彌補。

等到1月5日的再次開庭,東條英機就完全轉變了說辭。稱戰爭是自己內閣建議,與天皇沒有任何關係。甚至一直到戰爭發起之前,天皇寫下的敕詔還是“不得已開戰”。之後無論大法官怎麼說,東條英機是滴水不漏,什麼罪都攬在自己身上。


也正是因為多方面人的努力,最終讓日本天皇逃脫了法律的制裁。最後是以東條英機,土肥原賢二等為首的七名甲級戰犯被處以絞刑。還有一部分被槍決,有的人忍受不了直接自殺,但是還有很多罪犯沒有受到應有的處置。


史之策

首先說明,日本天皇對戰爭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手上沾滿了中國人民的鮮血,是不折不扣的戰爭罪犯,東京審判沒能把日本天皇送上審判臺是正義的缺席,是無奈的妥協,任何為天皇開脫的說辭都是徒勞的。



波茨坦公告敦促日本無條件投降,但其實日本的投降不是無條件的,他們頑固的要求保留天皇的權力,要求天皇不能被審判,當時日本天皇的地位就是神。這不是什麼比喻,是日本人真誠的相信天皇就是神,當時日本無數人狂熱到要為天皇去死,著名的神風特工隊就是一個例子。

當時日本製定了玉碎計劃,表示對於本土不惜一切代價要保衛,在外圍的島嶼爭奪中,美國付出了慘痛的代價,血戰鋼鋸嶺就是那個時候的寫照。要想攻入日本本土,美國付出的代價是非常慘重的,雖然原子彈讓日本感到害怕,但日本人一根筋的個性,如果不投降,災難肯定還要繼續,戰爭每延續一天,就有無數人喪生。



最後美國只是讓天皇發表了自己是普通人的詔書,就算是過關了,對日本天皇不再審判。可以說,沒有審判天皇的後果是非常惡劣和嚴重的,戰爭的罪魁禍首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日本人也以天皇沒有審判為由,拒絕反思,不能正確看待歷史。

不對天皇審判是當時一個很無奈的選擇,當然也跟中國當時國力不強有關,中國是極力主張要審判天皇的。如今祖國強大了,任何膽敢侵略我們的人,我們都會讓他付出應有的代價。

東京審判這種嚴重有問題,放過罪大惡極之人的情況,中國人民絕對不允許再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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