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酒”不用怕?華海財險奇葩險種“酒友保”上市月餘已停售

“劝酒”不用怕?华海财险奇葩险种“酒友保”上市月余已停售

提示:

上週,有媒體刊文曝出華海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海財險”)低調上線一款共同飲酒人責任保險——“酒友保”。山東財經報道4月3日致電華海財險客服諮詢該險種,客服表示“酒友保”已停售

值得注意的是,至此“酒友保”僅上市一個月有餘。此前,由於可能引發相關道德風險,“酒友保”曾遭輿論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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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稱“全國首款酒桌責任保險”

“劝酒”不用怕?华海财险奇葩险种“酒友保”上市月余已停售

正如媒體曝光的,這位保險代理人在貼吧中也指出,“由山東福鑫華邦保險代理有限公司設計、與華海保險合作研發了全國首款酒桌責任保險——共同飲酒人責任保險(酒友保),已全面上市並激活成功。”同時,他表示“需要代理或者購買的可以諮詢。”

“劝酒”不用怕?华海财险奇葩险种“酒友保”上市月余已停售

從上述保險代理人提供的華海財險官網購買“酒友保”的激活頁面截圖來看,2月27日,該險種保單狀態為“有效保單”,投保人來自山東萊蕪,產品代理人為福鑫華邦保險代理。

若按該保險代理人所說的“上市激活時間”來算,從2月27日至今,“酒友保”推出市面僅一個月有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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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賠條件較“苛刻”

事實上,“酒友保”的推出頗有點“恰逢其時”的意味。在近年來的民事賠償糾紛中,因飲酒引發的酒駕、鬥毆、人身意外等社會現象屢見不鮮。

“春節假期期間,同場聚餐的一位朋友酒後跌落樓梯受傷。”一位讀者就曾向山東財經報道訴苦,包括這位讀者在內當場參與喝酒的朋友共同分擔了傷者8萬元的醫藥費。

如同上述讀者所言,在飲酒產生的民事賠償糾紛中,共同飲酒人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成為當下熱議的社會問題。據瞭解,目前司法實踐中較常見的為“強迫性勸酒”、“明知不能喝仍勸其喝酒”、“酒後駕駛”、“未有效勸阻發生事故導致飲酒人傷亡”、“未安全護送”等情形被認定為共同飲酒人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山東財經報道拿到的“酒友保”產品“保險責任”顯示:


“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因與他人共同飲酒造成其他共同飲酒人的人身傷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法律),由人民法院確認被保險人已在合理限度範圍內進到安全保障義務且判決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約定負責賠償。”

此外,“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而被提起訴訟,對應由被保險人支付的訴訟費用以及事先經保險人書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費用,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約定也負責賠償。”

“劝酒”不用怕?华海财险奇葩险种“酒友保”上市月余已停售

“酒友保”網絡推廣圖片

山東財經報道留意到,在“酒友保”的“除外責任”中明確,“被保險人對其他共同飲酒人未在合理限度範圍內盡到提醒、勸阻、通知、扶助、照顧、護送等基本安全保障義務的。”

也就是說,若被保險人未做到上述安全保障義務,就無法獲得理賠。對此,有法律界人士表示,該免責責任在實際中較難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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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售因為"道德風險"?

對於該險種,山東財經報道登陸華海財險官網後並未在“保險商城”中找到。就此,山東財經報道於4月3日致電華海財險客服諮詢。

‘酒友保’確實是華海財險的產品。”客服人員告訴山東財經報道。當山東財經報道表示要購買此險種時,該客服人員表示“目前該產品已停售,無法購買。

對於“酒友保”的停售原因,華海財險客服人員並未給出答案,其僅表示“是上週接到的停售通知。

此前,有媒體曾質疑華海財險推出的該款“勸酒”保險存在潛在道德風險。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險研究室副主任朱儁生在接受上述媒體採訪時坦言,“飲酒人共同責任是必須承認的一種客觀存在,酒後事故頻發給很多家庭都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後果和損失。保險公司推出‘酒友保’,本無可厚非。且從保障對象看,作為責任險,其主要受益者是受害人。但值得指出的是,強迫性勸酒、明知飲酒者不能喝酒或身體不適仍勸其飲酒、共同飲酒後任酒友駕車離開、酒局的組織者沒有很好地承擔飲酒適度和酒後安全護送的義務,上述行為不僅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更重要的是漠視生命的不合宜行為,應儘量予以避免和減少。針對上述行為的保險產品不僅要對於發生保險事故給予賠償,更需要加強對上述行為的風險管理與控制,通過機制設計鼓勵減少上述行為,以避免該產品可能誘發相關的心理風險與道德風險。”

公開資料顯示,華海財險於2014年3月21日獲保監會批准籌建,2014年12月9日正式開業。公司註冊地為山東煙臺,註冊資本12億元。華海財險主要股東是來自沿海地區和海洋領域實力雄厚的企業集團,是全國首家以海洋保險和互聯網保險為特色的全國性、綜合型財產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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