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金融法院、深汕合作区法院
建设环境资源法庭
探索案件集中管辖
实现法院购买社会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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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个重点改革项目
2019年将在深圳法院全面完成
5月15日,深圳法院发布《深圳法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规划(2018—2019)》,涵盖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八大方面60项重点任务。
“改革规划”主要内容涵盖八个主要方面:
这八个主要方面,涉及60个重点改革项目,着力于解决“改什么”“怎么改”的问题,对深圳法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提供了全方位、系统性的规划布局。
简单案件拟强制诉前调解
引入各类调解组织入驻建设全市统一诉调对接中心,争取调解前置程序改革试点,简单案件探索强制设置一定期限诉前调解。建立诉前调解、仲裁与诉讼程序衔接机制,相关数据诉讼直接运用。
制定法院购买社会化服务标准,探索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参与诉前调解、司法送达、调查取证、执行辅助等非核心审判事务。
改革规划
运用信息化手段建设智慧法院
利用法律人工智能和司法大数据技术,收集、挖掘和分析生效裁判文书的公开数据,实现类案智能识别、组合、推送。
运用互联网审判方式处理涉互联网纠纷,构建新型互联网审理模式和诉讼规则。
改革规划
研究扩大独任制审判适用范围
独任制即一个法官审理案件,基层法院中简单案件通常采用独任制。深圳法院将探索研究扩大一审独任制审判范围、二审以及某些类型案件采用独任制,为国家的诉讼制度改革提供深圳经验。
改革规划
探索示范诉讼方式
对系列性或群体性案件,建立普通类案标准化裁判体系,制定类型化案件裁判文书说理指引,并建立案件强制检索报告制度,将关联案件和类案检索作为办案的必经程序。
改革规划
拟推广第三方专家辅助人制度
在医疗、金融、证券、知识产权等审判领域,推广中立第三方专家辅助人制度,就案件涉及的专业技术类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建设专家人才库。
改革规划
拟设金融法院、环境资源法庭
改革规划
深化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机制改革
建设前海“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参与构建法律公共服务平台,为国际商事纠纷提供公开、高效、透明的解决机制。
改革规划
探索建立律师费转付制度
完善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制定出台落实产权保护的司法意见、探索建立律师费转付制度等措施,对判令虚假诉讼、恶意拖延诉讼等不诚信诉讼当事人,将承担对方当事人合理律师费用,以及将司法信用状况与市场信用信息对接共享。
改革规划
《改革规划》重点精炼突出,具体举措操作性强,前沿探索创新亮点多。《改革规划》率先研究扩大独任制审判适用范围、建立裁判文书资源加工和智能运用机制、探索互联网审理模式下电子证据固定规则等一系列改革任务均是全国司法改革前沿课题,将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全新经验和参考。
—— 深圳中级法院副院长黄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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