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交警公布291名酒驾人员

日照交警公布291名酒驾人员

自2017年11月6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深入开展冬季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对酒驾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持严管高压态势。

截止2月21日,累计查处饮酒后驾驶2737起,醉驾116起,涉嫌醉驾55起市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交通类警情明显下降。

日照交警公布291名酒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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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起,我市执勤交警一律使用网络监管版酒精检测仪,全面启用数据监管平台,依靠科技手段助力规范执法。 通过3G/4G网络,网络监管版酒精检测仪不仅会自动对进行酒精测试的人员进行拍照,将酒精检测结果实时上传监管平台。数据监管平台将实时上传每台设备酒精检测数据,相关数据无法修改或删除。

自2月1日启用网络监管版酒检仪以来,查处涉嫌醉驾115起。

2017年以来,日照交警已经分23批曝光2969名酒驾人员。今天,日照交警第24批对近期查处并裁决的291名酒驾人员予以曝光。截止目前,24批共曝光3160名酒驾人员。

日照交警公布291名酒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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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 酒后驾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记12分,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犯罪,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如果有“肇事逃逸”的情形: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日照交警提醒

春节期间,探亲访友、聚餐聚会、参加集会庆祝等活动增多,请您千万不要酒后开车,时刻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安全,是回家最近的路。

平安春运 交警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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