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期」「桂林檢察好故事」:責任的力量

「第137期」「桂林检察好故事」:责任的力量

「第137期」「桂林检察好故事」:责任的力量
「第137期」「桂林检察好故事」:责任的力量

陸永松同志系永福縣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辦公室主任、檢察院辦公室主任(兼)。3次立個人三等功、2次獲桂林市人民檢察院嘉獎。

「第137期」「桂林检察好故事」:责任的力量

1995年1月,他調到檢察院,領導安排他到刑事檢察部門工作。當時,案多人少的矛盾很突出,在經過1個月的跟班之後,他就被安排獨立辦理刑事案件。

所學專業不對口,之前從未接觸過法律工作,案件又必須在法定期限內辦結;作為一名檢察人員,既要確保嚴厲打擊刑事犯罪,又要確保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難題一個接一個地擺在他眼前,頓時,強烈的責任感油然而生,促使他更加積極地學習、鑽研。

他重新撿起書本,通過了自學考試和成人高考,具備了法律大專和法律本科的專業知識,先後在刑事檢察科、偵查監督科、公訴科和反貪局工作,10年間辦理的530多件刑事案件,參與辦理20多件職務犯罪案件,無一錯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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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領導安排他到新成立的人民監督員辦公室當主任。當時,人民監督員制度在全國也是剛剛試行,從人民監督員的選任、培訓,到工作怎樣開展,所有的內容都是新的。如何把工作做好?他感到很頭疼,也很迷茫。

但是,組織安排他擔任新設部門的部門領導,肯定是認可他的工作能力、相信他肯定能勝任。想到這裡,他覺得肩上的責任更重了,也正是這份責任感促使他沉下心來,一遍遍的參看相關文件,遇到不懂的地方積極與其他院的同行溝通,終於學透弄懂高檢院的人民監督員試行制度和自治區院、桂林市院相關的意見和文件,使得人民監督員辦公室的工作得以順利展開。

他辦理的37件監督評議案件,得到了上級檢察院的好評,也正是因此,他2008年榮立個人三等功,2009、2010連續兩年獲桂林市檢察院嘉獎。

自2005年開始,領導安排他負責檢察調研工作。基層檢察院案件多,問題也多,調研工作就更繁雜而瑣碎,有時候一個小事項也要列出一個文檔寫出問題、解決辦法、落實情況等等。憑著高度的責任感,他把檢察工作中碰到的問題,好的做法進行統計、分析和歸納,每年都完成1-2篇案例分析或經驗總結類的調研文章,為領導決策和具體業務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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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永松所作論文在廣西憲法學研究會2017年學術年會論文評比中獲二等獎)

2010年後,領導安排他兼任檢察院辦公室主任,事情更多了,但責任在肩,他兢兢業業、盡職盡責。也正是因為這份敬業,讓他在 2013年和2017年兩次榮立個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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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來,他獲得的獎狀)

肩負著的責任,讓他不敢停下前進的腳步。可能他有不如別人的地方,但是他肯努力,他堅信以勤補拙定能把檢察工作做好、做出色。

從檢路上,正是責任的力量,讓他一路堅強、一路擔當。

如果您覺得永福縣檢察院檢察官們的敬業精神值得肯定,請您在接到0771-12340對永福檢察院工作滿意度的調查電話時,給予檢察官們客觀、公正的評價,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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