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下午,全省扫黑除恶专项督导动员部署会在广州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何忠友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轮7个专项督导组全体同志参加会议。
何忠友指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发出的号召,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省委高度重视,以最高规格动员部署、以最高要求推进工作落实。开展专项督导,是落实中央、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的客观要求,是发现破解扫黑除恶问题难题的重要方法。专项督导任务是查问题、找症结、理思路、督落实,推动我省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推进,“走在全国前列”。
何忠友强调,各督导组要认真履行督导职责,强化使命担当,推动解决问题。重点督导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情况,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政法机关主要领导直接责任人、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主管责任人履行扫黑除恶责任,涉黑涉恶有效线索摸排,黑恶势力打击惩处,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特别是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等情况。
何忠友要求,各督导组同志要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作风开展专项督导工作。要熟练掌握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开展精准督导,确保督导质量。要严守工作纪律,以实际行动赢得干部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要严实工作作风,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该约谈的约谈,该督办的督办,确保问题真正解决,工作真正落实,成效真正显现。
专项督导工作将分3轮对21个地级以上市进行督导全覆盖。第一轮专项督导地市为广州、深圳、佛山、惠州、湛江、清远、潮州7个市。各督导组将于6月11日前,分赴各地开展专项督导工作,督导期间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
第一专项督导组负责督导广州市,举报电话:19802000010。
第二专项督导组负责督导深圳市,举报电话:19802000012。
第三专项督导组负责督导佛山市,举报电话:19802000013。
第四专项督导组负责督导惠州市,举报电话:19802000015。
第五专项督导组负责督导湛江市,举报电话:19802000016。
第六专项督导组负责督导清远市,举报电话:19802000018。
第七专项督导组负责督导潮州市,举报电话:19802000019。
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佛山市民举报有奖!《佛山市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试行)》正式印发,举报以下这12类线索,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
本次奖励对象是指举报本市范围内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缉捕公开悬赏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奖励条件的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
外国人(含无国籍人)、港澳台胞、华侨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的,适用本办法。
奖励条件
举报黑恶势力犯罪,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材料;
- 举报内容未被公安机关掌握,或者公安机关虽已掌握,但是举报人反映的内容更为具体详实且在案件侦破、追究黑恶势力“保护伞”责任、缉捕公开悬赏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 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据此破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追究黑恶势力“保护伞”责任,成功抓获公开悬赏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
奖励范围
-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 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 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
- 公开悬赏的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线索。
奖励标准
- 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10万至30万元人民币。
- 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集团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3万至5万元人民币。
- 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1万至3万元人民币。
- 举报境外黑社会组织成员在我省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奖励2万元人民币。
- 举报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有关人员被以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批准逮捕的,奖励5万元人民币。
- 举报公开悬赏缉捕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予以抓获的,奖励2万元人民币。
- 举报公开悬赏缉捕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积极参加者、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予以抓获的,奖励1万元人民币。
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 电话举报:83035995(市扫黑除恶办)、13889929773(公安局扫黑除恶办);
- 邮箱举报:[email protected];
- 信件或当面举报: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6号侦查大楼4楼,邮政编码:523000。
- 网站举报:www.fsga.gov.cn。
提倡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举报人在举报时,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回复处理结果和兑现奖金。
举报人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含涉黑恶组织或人员的基本情况、违法犯罪活动范围或领域,主要违法犯罪事实依据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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