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法人是否可以變更?公司的法人的“變身”幾種方式?

法人的變更,是指法人成立後,其組織、名稱、住所、經營範圍等重要事項發生的變化,這些事項的變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決定,法人只要作相應的變更登記,即可發生變更效力。惟企業法人的分立或合併,因涉及法人與相對交易人的債權債務關係,為了維護交易秩序和相對人的信賴利益,法律對分立或合併後法人的債權債務移轉,做了強制性規定。民法通則第44條第1款規定,企業法人分立、合併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項變更,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登記並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應的規定。

公司的法人是否可以變更?公司的法人的“變身”幾種方式?

網友諮詢:

我公司想轉給我朋友,股東暫時不變。需要什麼資料?

北京市一法律師事務張華東律師解答:

帶齊資料到公司註冊地所管轄的工商部門辦理執照變更,受理後5-10個工作日後領取新法人代表的執照

帶齊資料到質量監督管理局辦理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變更,受理後2-3個工作日後領取

到稅務部門變更登記證,這裡涉及到一個股權轉讓的個人所得稅的問題,需要向地稅部門申報和繳納所得到股權的股東的個人所得稅,還有必須出具新股東和法人的新驗資報告。

最後變更公司基本戶,變更公司法人的預留在銀行的印鑑和公司資料。

公司的法人是否可以變更?公司的法人的“變身”幾種方式?

張華東律師支招:

(一)合併

這是指兩個以上的法人集合為一個法人的民事法律行為。法人的合併是法人集中資金,擴大實力,增加競爭優勢的重要手段。由於合併不需經過法定清算程序,比之解散原法人,成立新法人,手續更為簡便,操作成本也更低廉。法人合併,有新設式合併和吸收式合併兩種方式。

(二)分立

法人的分立是指一個法人分為兩個以上法人的民事法律行為。法人分立是調整經營規模,分散風險的重要手段。法人分立也不需經過法定清算程序,所以有與法人合併同樣的優點。法人分立,有新設式分立和存續式分立兩種分立方式。新設式分立也稱創設式分立,指解散原法人,分立為兩個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

公司的法人是否可以變更?公司的法人的“變身”幾種方式?

法人之消滅。

在新設式合併,原法人均告消滅;在吸收式合併,被吞併的法人歸於消滅。在新設式分立,原法人消滅;在存續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財產或組織機構發生變更。債權債務承受因合併而消滅的法人,其債權債務由合併後的法人概括承受。在法人分立,原法人的債權債務,應依分立前締結的合同確定的分擔份額,由分立後的法人承受。

張華東律師總結:

由此我們可知,企業法人分立、合併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項變更,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登記並公告。法人變更的形式主要有兩種形式,分立、合併。合併是兩個以上的法人集合為一個法人的民事法律行為。而法人的分立是指一個法人分為兩個以上法人的民事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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