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一消考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加油加氣站的消防設施

2018一消考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加油加氣站的消防設施

01、滅火器材配置

加油加氣站工藝設備應配置滅火器材,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每兩臺加氣機應配置不少於兩具4kg手提式乾粉滅火器,加氣機不足兩臺應按兩臺配置。

2)每兩臺加油機應配置不少於兩具4kg手提式乾粉滅火器,或1具4kg手提式乾粉滅火器和1具6L泡沫滅火器。加油機不足兩臺應按兩臺配置。

3)地上LPG儲罐、地上LNG儲罐、地下和半地下LNG儲罐、CNG儲氣設施,應配置兩臺不小於35kg推車式乾粉滅火器。當兩種介質儲罐之間的距離超過15m時,應分別配置。

4)地下儲罐應配置1臺不小於35kg推車式乾粉滅火器。當兩種介質儲罐之間的距離超過15m時,應分別配置。

5)LPG泵和LNG泵、壓縮機操作間(棚),應按建築面積每50m2配置不少於兩具4kg手提式乾粉滅火器。

6)一、二級加油站應配置滅火毯5塊、沙子2m3;三級加油站應配置滅火毯不少於兩塊、沙子2m3。加油加氣合建站應按同級別的加油站配置滅火毯和砂子。

其餘建築的滅火器配置,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GB50140-2005)的有關規定。

02、消防給水設施

1)液化石油氣加氣站、加油和液化石油氣加氣合建站應設消防給水系統。

2)液化石油氣加氣站、加油和液化石油氣加氣合建站消防給水系統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消防給水宜利用城市或企業已建的消防給水系統,當已有給水系統不能滿足消防給水的要求時,應自建消防給水系統。

②消防給水管道可與站內的生產、生活給水管道合併設置,但應保證消防用水量的要求。消防水量應按固定式冷卻水量和移動水量之和計算。

③液化石油氣加氣站採用地上儲罐的,消火栓消防用水量不應小於20L/s,連續給水時間不應小於3h;採用埋地儲罐的,一級站消火栓消防用水量不應小於15L/s,二、三級站消火栓消防用水量不應小於10L/s,連續給水時間不應小於1h。

④總容積超過50m3的地上儲罐應設置固定式消防冷卻水系統,其冷卻水供給強度不應小於0.15L(m2·s),著火罐的供水範圍應按其全部表面積計算,距著火罐直徑與長度之和0.75倍範圍內的相鄰儲罐的供水範圍,可按相鄰儲罐表面積的一半計算。

⑤液化石油氣加氣站、加油和液化石油氣加氣合建站利用城市消防給水管道時,室外消火栓與液化石油氣儲罐的距離宜為30-50m。三級站的液化石油氣罐距市政消火栓不大於80m,且市政消火栓給水壓力大於0.2MPa時,可不設室外消火栓。

⑥消防水泵宜設兩臺。當設兩臺消防水泵時,可不設備用泵。當計算消防用水量超過35L/s時,消防水泵應設雙動力源。

⑦固定式消防噴淋冷卻水的噴頭出口處給水壓力不應小於0.2MPa。移動式消防水槍出口處給水壓力不應小於0.2MPa,並應採用多功能水槍。

3)設置有地上LNG儲罐的一、二級LNG加氣站和地上LNG儲罐總容積大於60m3的合建站應設消防給水系統。一級站消火栓消防用水量不小於20L/s,二級站不小於15L/s,連續給水時間為2h。

4)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不設消防給水系統。

①加油站、CNG加氣站、三級LNG加氣站和採用埋地、地下和半地下LNG儲罐的各級LNG加氣站及合建站。

②合建站中地上LNG儲罐總容積不大於60m3。

③LNG加氣站位於市政消火栓保護半徑150m以內,且能滿足一級站供水量不小於20L/s或二級站供水量不小於15L/s。

④LNG儲罐之間的淨距不小於4m,且在LNG儲罐之間設置耐火極限不低於3.00h的鋼筋混凝土防火隔牆,防火隔牆頂部高於LNG儲罐頂部,長度至兩側防護堤,厚度不小於200mm。

⑤LNG加氣站位於城市建成區以外,且為嚴重缺水地區;LNG儲罐,放散管、儲氣瓶(組)、卸車點與站外建(構)築物的安全距不小於現行國家標準《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範(2014年版)》(GB50156-2012)所規定安全距離的2倍。

03、火災報警系統

1)加氣站、加油加氣合建站應設置可燃氣體檢測報警系統。

2)加氣站、加油加氣合建站內設置有LPG設備、LNG設備的場所和設置有CNG設備(包括罐、瓶、泵、壓縮機等)的房間內、罩棚下,應設置可燃氣體檢測器。

3)可燃氣體檢測器一級報警設定值應小於或等於可燃氣體爆炸下限的25%。

4)LPG儲罐和LNG儲罐應設置液位上限、下限報警裝置和壓力上限報警裝置。

5)報警控制器宜集中設置在控制室或值班室內。

6)報警系統應配有不間斷電源。

7)可燃氣體檢測器和報警器的選用和安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範》(GB50493-2009)的有關規定。

8)LNG泵應設超溫、超壓自動停泵保護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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