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烈祝賀前瞻投顧IPO客戶——捷昌驅動順利過會!

據證監會網站6月12日披露信息顯示,今2家IPO企業上會,1家過會,1家被否。

其中前瞻投顧IPO客戶——浙江捷昌線性驅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捷昌驅動”)順利獲通過 。

熱烈祝賀前瞻投顧IPO客戶——捷昌驅動順利過會!

熱烈祝賀前瞻投顧IPO客戶——捷昌驅動順利過會!

1浙江捷昌線性驅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獲通過

捷昌驅動擬在上交所發行不超過3,020萬股,發行後總股本不超過12,080萬股。募集資金8.08億元,此次保薦及承銷商為興業證券,發行人會計師為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發行人律師為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

又一家新三板企業轉IPO順利獲通過

捷昌驅動於2014年8月8日在新三板掛牌,2016年9月2日起暫停轉讓,截止目前,已從新三板摘牌。

2016年8月26日捷昌驅動首次報送A股招股書,捷昌驅動原定於2017年12月11日更新招股書,雖經歷過取消審核,但今日順利獲通過!

捷昌驅動主要從事線性驅動系統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業務。公司生產的線性驅動系統可廣泛用於醫療康護、智慧辦公、智能家居等領域,主要產品按應用領域可分為醫療康護驅動系統、智慧辦公驅動系統及智能家居控制系統等。公司的產品專業性強,經營範圍也是圍繞著線性驅動,因而年報和招股書也較簡單清晰,沒有太大隱藏問題。公司專注於線性驅動系統的研發、生產、銷售,目前不存在完全可比的上市公司。

合併利潤表:2016年營收5億,淨利1.3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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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7年上半年,捷昌驅動營業收入分別為2.18億、3.66億、5.06億和3.09億元,淨利潤達到4018.73萬元、9939.27萬元、12905.72萬元和7235.37萬元。同期,扣非後淨利潤分別為3844.24萬,9641.83萬,13276.14萬元和7152.81萬元。

熱烈祝賀前瞻投顧IPO客戶——捷昌驅動順利過會!

營業收入和淨利潤都逐年增長,2014年公司營業收入同比增長90.82%,2015年公司營業收入同比增長67.76%,2016年公司營業收入同比增長38.44%。,15年淨利潤同比增長147.36%,16年淨利潤同比增長29.85%。可以看出,公司在報告期內,營收增長勢頭良好。

擬募集資金8.08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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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擬投入募資約8.08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後,本次近半數募資將投向生命健康產業園建設項目,金額達到3.4億元,此外,公司募集資金中2.26億將用於補充營運資金。還有1.45億將用於年產25萬套智慧辦公驅動系統生產線新建項目,0.97億元將用於年產15萬套智能家居控制系統生產線項目。公司成長性及盈利能力較好,募集資金到位後將進一步增強公司盈利能力,公司財務狀況能夠有效支持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建設和實施。

線性驅動行業發展空間很大

我國線性驅動行業起步於21世紀初,代表企業有捷昌驅動、浙江新益控制系統有限公司、常州市凱迪電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島豪江電器有限公司、嘉興禮海電氣科技有限公司等。國內企業雖然進入該行業時間不長,但通過十多年的技術積澱,在傳感技術、同步控制技術和網絡技術上可以和國外企業相競爭。目前,國內線性驅動市場尚處於市場成長期,多數生產企業的規模也相對較小,因此國內線性驅動市場存在較大的成長空間。國內線性驅動產品主要應用在電動病床、護理床、ICU床、牙科椅、電動輪椅、美容床、按摩器具等領域。

隨著近代計算機技術與數控技術的發展,智能裝備產業得到了長足的進步,且機械加工精度、加工效率也顯著提高,從而推動了線性驅動產品應用的多樣化,使得線性驅動產品在風力發電、軌道交通、電動汽車等新領域的應用也逐漸增多,客觀上也給線性驅動行業帶來了新的發展機遇。

發審委會議提出詢問的主要問題:

1、發行人報告期在北美地區的銷售收入增長較快。發行人早期對北美地區市場的開發主要基於中介服務商Halcyon公司的業務介紹。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與中介服務商Halcyon合作的背景,中介服務商的作用與優勢;(2)Halcyon公司經營範圍、經營情況;(3)與中介服務商Halcyon公司協議的有效期,未來與Halcyon繼續合作的可能性;(4)Halcyon公司與發行人海外銷售團隊的關係,發行人未來銷售模式的戰略安排;(5)海外銷售的合規性和可持續性;(6)近期美國等地貿易政策變動對發行人業務的影響,相關風險是否已充分披露。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2、發行人部分供應商成立時間不長,發行人向其採購金額佔其總銷售額的比例較高。請發行人代表說明與相關供應商是否存在關聯關係,採購關係的形成過程,相關供應商的經營業績情況,採購價格是否公允,交易、結算條件與其他供應商比較是否合理,相關供應商是否存在為發行人分攤成本、承擔費用或其他利益轉移的情形。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3、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發行人對部分主要客戶的銷售金額佔客戶同類產品採購額比例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相關客戶終端產品的價格情況,客戶經營業績情況,發行人對其銷售與對其他客戶銷售的交易、結算條件是否一致;(2)發行人學習桌椅產品的平均售價低於智能家居控制系統產品的具體原因,應用發行人產品的終端產品的價格範圍,發行人產品在終端產品價格中的比重,是否存在應用了發行人產品的終端產品價格低於發行人產品價格的情況。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4、發行人原股權結構中存在資管計劃股東、信託計劃股東和契約型私募基金產品股東(以下簡稱“三類股東”)。請發行人代表說明現有股東是否符合相關監管要求。請保薦代表人說明對三類股東進行穿透核查和披露情況,並發表明確的核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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