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中兩人拿槍指著腦袋:一方突然開槍,另一方有時間反擊嗎?

有網友問:如果現實中兩人拿槍互指著臉,一方突然開槍,另一方有時間反擊嗎?首先這要看兩人相距的距離。

現實中兩人拿槍指著腦袋:一方突然開槍,另一方有時間反擊嗎?

美國有調查數據,70%以上的警匪槍戰發生在10米內。我國公安部沒有公開過全國範圍的統計數據。浙江省公安高等專科學校的兩名教師倪峰和陶戰波,在2002年做過一項調研,他們調查了浙江省九(地)市1983年以來的用槍記錄。57個案件裡只有1起發生在25米左右,其餘都是10米內,67.7%發生在5米內。

也就是說,現代手槍槍戰的距離,基本上就是10米以內,甚至是5米以內的距離。其實在這個距離上,也不能保證第一槍就可以制服對手。比如,我們說一個1米距離開槍,還需要補槍的例子。

現實中兩人拿槍指著腦袋:一方突然開槍,另一方有時間反擊嗎?

在2012年7月,在廣東,有一個歹徒劫持了一個女孩當人質。當時,射擊隊出身,又是神槍手的阿秀就執行了在近距離擊斃歹徒的任務。當時,她攜帶的手槍裝了6發子彈,在通過給歹徒瓶裝水的時候。

阿秀突然從2米位置,接近歹徒,在距離1米的位置突然開槍。對準歹徒身體暴露部分先打出第一彈。對方還在動,她一個大跨步,搶進身位,以超近距離,連續再補三槍。

現實中兩人拿槍指著腦袋:一方突然開槍,另一方有時間反擊嗎?

為何連續開槍?在反劫持人質的實戰技術中,假如選擇了當場擊斃的方案,會要求先打頭、胸部等要害,使歹徒在第一時間倒下,令人質脫離控制。而歹徒在意識殘存時或具備行動能力時,可能對人質施以致命一擊,故要將其徹底打倒。

也就是說阿秀在1米距離的第一槍,並沒有命中歹徒頭部,而是命中了其他部位。而這個歹徒其實還有行動能力,如果他也有手槍,這個時候,其實就已經可以還擊了。

公安部政治部在2005年編髮了一本書《致命錯誤:公安部民警因公傷亡戰術失誤案例評析》說過一句話, “你可以開槍將‘五四’式手槍中的八發子彈都擊中紙靶上的十環,但這並不表示您有能力去控制及制服窮兇極惡的犯罪嫌疑人。這是無數次實踐告訴我們的。”

現實中兩人拿槍指著腦袋:一方突然開槍,另一方有時間反擊嗎?

其實這也就說明,如果雙方都有手槍,在10米以內,5米以內,爆發槍戰的幾率非常大。畢竟,可以第一槍就命中對手頭部的可能性,非常小。

在2012年8月,抓捕周克華的行動當中。在一個只有2米寬的窄巷子裡,周克華搶先向警察開槍,並且連開3槍,但是在5米距離,沒有一發命中,只是跳彈打傷一人,隨後2名警察在周克華開槍的同時,迅速站到電線杆後面,同時2人分別開槍2發,擊斃周克華。所以,1個看對手的槍法,另外一個看自己的反應速度和身體素質能不能抗住1槍,還能還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