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租婆別隻顧著收房租,消防安全要先做好哦!

租一間地段好的房子,價格太高,

價格低的,位置又遠,

於是,群租房伴隨著市場需求誕生了。

狹小的空間擠滿了人,

電線亂拉亂扯,沒有消防器材,

租客追求廉價,房東只管收房租……

包租婆别只顾着收房租,消防安全要先做好哦!

上述現象令人頭疼...

包租婆别只顾着收房租,消防安全要先做好哦!

火災案例

包租婆别只顾着收房租,消防安全要先做好哦!

2018年6月14日19時53分渭南消防支隊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位於信達廣場後邊步行街門面房著火,站北路中隊出動兩車十三人趕赴現場處置,經偵查發現是彩鋼瓦房著火,並把東邊五輛小車引著,過火面積達80平方米。消防人員立即處置,20時20分,大火被徹底撲滅。

包租婆别只顾着收房租,消防安全要先做好哦!

這是剛剛發生在我們身邊的實事

出租屋治安、消防的那些事兒

出租房、門面房安全管理不能僅靠公安和消防,需要借力黨政,發動全社會“大合唱”,更需要廣大房東的支持配合。這裡有一份《房屋出租治安、消防責任保證書》,請廣大房東朋友認真閱讀。

房屋出租治安、消防責任保證書

1、不得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的承租人。

2、承租人是外來暫住人口的必須督促承租人提供《流動人口婚育證明》,並保證在承租之日起三日內帶領其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戶口登記,辦理居住證,暫住人口離開時應當辦理註銷手續。

3、對承租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常住戶口所在地、職業或者主要經濟來源、服務處所、攜帶子女等基本情況進行登記,基本情況有變動的,及時報告公安派出所;房屋租賃人變更後與派出所重新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

4、發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的,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5、出租的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並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不安全隱患,保證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6、無法履行對出租房屋管理職責時,應委託代理人代為管理。

7、房屋停止租賃,及時到公安派出所辦理註銷手續。

8、違反以上條款願意接受公安機關按《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罰。

保證人(單位)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包租婆别只顾着收房租,消防安全要先做好哦!

“誰主管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治安、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是一紙空文,而是法律賦予的重要職責與使命。

一、房東有哪些義務?

答:(一)審查義務

房東不能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的人,對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以及性別、工作單位等基本情況要及時登記。

(二)申報義務

房東需在房屋出租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承租房屋的流動人口信息報送到派出所或社區;終止租賃關係的,在終止租賃關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人員名單報送到派出所或社區。

(三)監督義務

房東需認真核對承租人提供的信息,發現承租人涉及、從事不法活動要立即舉報,協助有關部門依法查處,並解除租賃合同。

二、房東需要報送哪些信息?

答:(一)房東的姓名(名稱)、公民身份號碼、工作單位、聯繫方式;

(二)承租人(包括其他實際租住人員)的姓名(名稱)、身份證號碼以及性別、民族、戶籍地址、工作單位、聯繫方式等;

(三)出租房屋的地址、租期、使用功能等基本情況。

三、房東可以通過哪些方式報送信息?

答:(一)向出租房屋所在地的社區網格管理員報送相關信息;

(二)向出租屋所在地的派出所報送相關信息。

四、哪些房屋按照法律規定不能出租?

答:(一)屬於違法建築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三)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五、房東在消防安全上有哪些義務?

答:(一)房東為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負責;並應與承租方以合約形式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不得將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建築用於出租;

(二)應按要求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應按約定對配置的消防設施、器材定期進行維修和保養,未約定的由房東承擔;

(三)對承租人改變房屋使用功能和結構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進行監督;

(四)發現火災隱患或承租人有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應及時消除或制止;

(五)對居住出租房進行維修管理,確保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六)發生火災時,及時報警並迅速組織人員撲救火災。

包租婆,不要只顧著收租,你可是治安、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

包租婆别只顾着收房租,消防安全要先做好哦!

隱患險於明火,

防範勝於救助,

希望提高安全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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