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後基金經理涉“老鼠倉” 趨同交易百萬獲利不到500元

和訊網消息 近日,監管部門對私募基金的“老鼠倉”行為開出多張罰單。

6月15日,福建證監局公佈行政處罰決定,對鴻騰資產的基金經理顏財光“老鼠倉”的違規行為處以10萬元罰款。值得注意的是,顏財光作為90後的私募基金經理,在違規期間,趨同交易的金額近百萬元,但最終只獲利了482.68元。

90后基金经理涉“老鼠仓” 趋同交易百万获利不到500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福建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2018〕3號)

當事人:顏財光,男,1991年7月出生,住址:福建省晉江市。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法》)的有關規定,我局對顏財光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並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未提交陳述申辯材料,也未要求聽證。本案現已調查、審理終結。

經查明,顏財光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2016年7月,“福建鴻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鴻騰一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為“鴻騰一號”)成立。2016年10月,“福建鴻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鴻騰財富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為“鴻騰財富”)成立。上述2支基金均系以非公開方式向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均為福建鴻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鴻騰資產)。顏財光於2016年10月進入鴻騰資產工作,並於2016年11月26日起擔任“鴻騰一號”“鴻騰財富”基金經理兼交易員,負責投資決策、下單交易、風險控制,知悉相關交易信息。

2016年11月28日至2017年4月25日,顏財光操作本人開立於興業證券晉江泉安路證券營業部的證券賬戶,先於、同期或稍晚於“鴻騰一號”“鴻騰財富”,買入“三六五網”“經緯紡機”“航天通信”“金牛化工”“興業股份”“天津港”6支股票,合計成交金額986,723.00元,盈利482.68元。

以上違法事實,有相關證券賬戶資料、證券賬戶交易資料、電腦硬件信息、相關人員詢問筆錄、證券交易所相關數據信息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

《基金法》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公開或者非公開募集資金設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託管人託管,為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進行證券投資活動,適用本法;本法未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第三十一條規定“對非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進行規範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本章的原則制定”。

我局認為,顏財光作為“鴻騰一號”“鴻騰財富”的基金經理兼交易員,利用職務便利,知悉2支基金交易標的股票信息,操作本人證券賬戶先於、同期或稍晚於2支基金賬戶交易有關相同股票,其行為違反了《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中國證監會《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105號)第二十三條第(五)項的相關規定,構成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股票違法行為。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照《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我局決定:對顏財光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482.68元,並處以10萬元罰款。

上述當事人應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匯交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匯繳專戶),開戶銀行:中信銀行總行營業部,賬號:7111010189800000162,由該行直接上繳國庫,並將注有當事人名稱的付款憑證複印件送中國證監會福建監管局備案。當事人如果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行政複議,也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複議和訴訟期間,上述決定不停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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