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問題解答150問——目錄

認真貫徹十九大精神,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切記把農民權益當回事兒,改革才能向縱深發展;改革要有群眾基礎,須實實在在尋找最大公約數;因地制宜多條腿走路,只要符合規定都可以探索;改革推進要把好舵,建好防範風險的“水密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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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係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對農村生產關係的進一步調整和完善,在基層抓改革,是實實在在的,察實情、講實話、鼓實勁、出實招、幹實事,才是真正負責任、有擔當。解決實際問題,獲得群眾認可,做不得表面文章,來不得半點虛功。迎難而上,見招拆招,改革不可停步。

要改革,究竟怎麼改?怎麼才能把集體經營性資產盤活?如何增加村集體收入?而在改革過程中,怎樣清產核資?成員界定?折股量化?怎麼防範市場風險?諸多問題,需要各級“一把手”、一線工作人員迎難而上,見招拆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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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廣東省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問題解答150問》為各級領導、廣大“三農”工作者和農民兄弟提供系統的改革基礎資料。受實踐和認知水平所限,難免存在不全和疏漏之處,敬請指正。《150問》分為7篇圖文推送,就某個疑問找對應的目錄篇章查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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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基本概念、法律政策依據、目標任務、原則要求及改革路徑

1.什麼是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

2.什麼是農村集體經濟?

3.為什麼要進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

4.農村集體資產包括哪些?

5.農村集體資產所有權歸誰所有?

6.農村集體資產所有權由誰代為行使?

7.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規依據是什麼?

8.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政策依據是什麼?

9.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主要目標是什麼?

10.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要堅持哪些基本原則?

11.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時間表、路線圖是什麼?

12.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工作內容是什麼?

13.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工作流程是什麼?

14.市縣鎮為什麼要制定本區域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15.村組如何制定工作實施方案?

16.改革過程中的文件資料如何管理?

17.如何開展宣傳培訓工作?

18.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的主要任務是什麼?

19.廣東省哪些地區承擔了國家和省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任務?

第二節、 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有關政策規定與要求

20.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的意義是什麼?

21.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應遵循哪些原則?

22.清產核資的重點和主要任務是什麼?

23.清產核資工作以什麼時間為資產清查登記時點?

24.清產核資的進度安排是什麼?

25.清產核資的對象包括哪些?

26.清產核資的範圍包括哪些?

27.農村集體資產清查的內容包括哪些?

28.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工作方案為什麼要進行公開公示?

29.清產核資的工作流程包括哪些?

30.市、縣在清產核資工作中的主要任務有哪些?

31.鎮(街)在清產核資工作中的主要任務有哪些?

32.村(社區)在清產核資工作中的主要任務有哪些?

33.怎麼衡量清產核資工作是否做得全面紮實?

34.清產核資需要建立健全哪些管理制度?

35.誰負責清產核資數據填報工作?

36.如何開展清產核資審核上報工作?

37.農村集體資產所有權如何確權?

38.清產核資結果如何公示和確認?

39.清產核資結果為什麼要進行三榜公示?

40.農村集體資產權屬有爭議怎麼辦?

41.清產核資是否需要進行資產估價?

42.資產估價是否需要聘請第三方參與?

43.監事機構對農村集體資產價值評估報告有異議的該如何處理?

44.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農村集體資產價值評估報告有異議的該如何處理?

45.現金賬面餘額與庫存現金不相符時應該怎麼處理?

46.銀行存款賬面餘額與金融機構出具的對賬單餘額不符該怎麼處理?

47.短期投資賬面餘額與短期投資原始憑證記載不相符時應該怎麼處理?

48.清查核對存貨時應該注意什麼問題?

49.清查核對農業資產時應該注意什麼問題?

50.清查核對固定資產時應該注意什麼問題?

51.清查核對在建工程時應該注意什麼問題?

52.長期投資包括哪些項目?

53.長期投資賬面數與實際數不相符時應該怎麼處理?

54.清查資源性資產時需要確認資產價值嗎?

55.清查時發現無法取得合同、憑據的短期借款、長期借款及應付款,應該怎麼處理?

56.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際收到投入的資本中,投資人記載不清的部分應該怎麼處理?

57.資本明細賬記錄與實際投資人不符的應該怎麼處理?

58.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際收到投入的資本中,投資單位撤銷的部分應該怎麼處理?

59.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際收到投入的資本中,投資人死亡的部分應該怎麼處理?

60.在進行價值重估時,查不到原始價值憑證的固定資產應該怎麼處理?

61.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有交易需求的長期股權投資的價值該如何確定?

62.政府撥款、減免稅費等形成的資產歸誰所有?

63.存貨、農業資產、固定資產的盤盈或盤虧,在建工程的報廢或毀損應該怎麼處理?

64.清產核資前沒有納入賬內核算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農業資產等,應該怎麼處理?

65.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對外投資,預期不能帶來收益的無形資產,確實無法支付的債務等核銷,應該怎麼處理?

66.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屬企業資產是否需要進行清產核資?

67.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屬企業資產如何登記入賬?

68.清產核資完成後,後續如何管理集體資產?

69.家庭承包土地流轉至集體,由集體統一發包的怎麼辦?

70.如何登記共有地塊?

71.租地合作的地塊如何登記?

72.合作建設物業如何處理?

73.銀行存款如何界定?

74.同一建築物不同用途如何登記?

75.只有資源沒有資產如何登記?

76.沒有資源和資產,但有實際經營的實體如何登記?

77.經濟社獨立經營,但資金歸入同一銀行賬號如何登記?

78.已轉讓的資產如何登記?

79.經濟社的資源或資產由經聯社統一發包的資產如何登記?

80.賬面上掛著在建工程,實際上已交付的如何登記?

81.由第三方出資建設的物業是否需要填寫原值?

82.清產核資的工作經費如何解決?

第三節、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

83.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什麼權利?

84.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應當履行什麼義務?

85.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經營、流轉土地有何規定?

86.廣東省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有何具體規定?

87.確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需要綜合考慮哪些因素?

88.改革過程中誰來制定、如何制定成員確認辦法?

89.確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的具體程序是什麼?

90.成員身份確認辦法和成員名單為何要進行三榜公示並經村民(代表)大會確認?

91.確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三榜公示要如何操作?

92.改革後新增人口如何獲得成員身份和享受集體資產權益?

93.社委會或理事會審查和成員大會表決確定的成員身份,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的,怎麼處理?

94.成員身份確認是否要與土地承包權認定的身份相一致?

95.東莞市關於確認成員身份有何具體規定?

96.佛山市南海區關於確認成員身份有何具體規定?

第四節、 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

97.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產權制度改革的重點是什麼?

98.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總體安排或要求是什麼?

99.哪些農村集體資產可以納入股份合作制改革?

100.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量化有哪些方式?

101.農村集體非經營性資產是否也需要確股到戶?

102.為什麼提倡實行不隨人口增減變動而調整的股權管理方式?

103.針對農村集體資源性資產和非經營性資產改革有哪些具體部署要求?

104.股權設置上是否要設集體股?

105.集體經濟組織公積金和公益金提取比例如何確定?

106.資產很少或沒有經營性資產的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重點做什麼?

107.開展股份合作制改革對成立集體經濟組織有什麼要求?

108.股權證書有什麼作用?

109.股權證書應詳細記載什麼信息?

110.股權證書由誰印製?

111.股權證書由誰簽發?

112.股權證書上登記的信息有誤怎麼辦?

113.為什麼提倡以戶為單位發放股權證?

第五節、 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

114.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有哪些?

115.股權流轉應遵循哪些原則?

116.股權流轉一般應當遵循什麼程序?

117.對集體資產股份股權退出有什麼規定?

118.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死亡後,其股份怎麼處理?

第六節、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及其功能作用

119.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有什麼功能作用?

120.廣東省範圍內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命名有何規定或要求?

121.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什麼?

122.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機構如何設置,有何具體規定或要求?

123.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享有什麼權利?

124.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承擔什麼義務?

125.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需要合併、分立、解散怎麼辦?

126.非法干預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生產經營活動的怎麼辦?

127.現階段沒有成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其職能由誰代為行使?

128.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如何取得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和組織登記證書?

129.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章程應包括哪些內容?

130.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比例、數量有何規定?

131.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大會參會人數、所作決議有何規定?

132.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大會決定的事項有哪些?

133.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會議決定的事項有哪些?

134.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理事機構主要職責是什麼?

135.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監事機構主要職責是什麼?

136.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決議有什麼要求?

137.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建立的管理制度有哪些?

138.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公開的集體資產經營管理情況有哪些?

139.成員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公開的事項有異議的怎麼辦?

140.在資產經營方面,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有何具體規定?

141.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聘請管理人員進行管理嗎?

142.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理事機構、監事機構的主要負責人離任時有何規定?

143.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人員損害組織及其成員合法權益的如何處理?

144.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在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指導監督工作中,出現哪些行為要依法追究責任?

145.各級各部門如何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

146.各級各部門如何支持和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多形式發展壯大集體經濟?

第七節、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保障措施

147.如何堅持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

148.如何加強對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

149.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經費如何解決?

150.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有哪些具體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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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

我省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進入收官階段!

2018年底前,我省將全面完成農村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時不待我,只爭朝夕,夯實土地確權成果,以農村土地確權促進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為農村各項制度改革落好子布好局鋪墊基石。

各級黨政機關負責同志及工作者,當務之急要督促已完成鎮村做好查漏補缺工作;重點對未完成或未頒證的鎮村加強督導檢查落實責任,督促其按照時間表倒排工期、倒逼任務、確保質量。各地可進村入戶摸底進度和質量,實時開展通報約談,確保數據資料真實、準確和完整,實現農村承包地“一張圖”不缺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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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是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是深化農村改革的一項重大任務;是全省農民切身權益的頭號大事;是實實在在的民生工程。農業君給農民兄弟整理了土地確權問題的反映途徑:

  • 廣東“三農”熱線:(020)12316

  • 廣東省農業廳門戶網站:http://www.gdagri.gov.cn/

農業君特別提醒哦!農村土地確權情況問題反映要實事求是,嚴禁造謠誹謗,並署真實姓名、聯繫電話或聯繫地址;不受理匿名以及事實不清、責任主體不明的問題事項。

供稿:廣東省農村產權改革辦公室、廣東省農村土地確權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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