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賀州市八步區人民法院與賀州市拘留所聯合調解一起執行案件,促成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
![八步区法院与拘留所联合化解执行案件!](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義務被拘留
在廖某與羅某、鄧某、羅某生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法院判決羅某、鄧某歸還廖某借款本金10萬元及利息,羅某生對上述債務負連帶責任。
判決生效後,羅某、鄧某和羅某生並沒有履行義務,於是,廖某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進入執行程序後,法院依法對羅某、鄧某進行了“四查”、“兩查”,發現被執行人在銀行有部分存款,於是法院依法從其賬戶上扣劃了14221元人民幣,併發放給申請執行人。
除此之外,
被執行人沒有
其他履行義務的行為,
也沒有按時向法院報告財產。
因此
八步區法院依法將被執行人鄧某拘傳到法院。執行法官耐心地對其做思想工作,並說明拒不履行義務將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的嚴重後果,但被執行人鄧某依舊拒不履行義務,於是,法院依法將其拘留。
法院與拘留所幹警合力化解糾紛促執行
在被送進拘留所前,因為法院執行幹警前期做的思想工作和法律知識的講解和普及,鄧某的思想防線已有所鬆動。拘留期間,拘留所幹警利用該有利時機,對其進行談話教育,使鄧某的態度有了很大轉變。此後,鄧某經過司法拘留的教育懲罰,終於認識到了自身的錯誤,表示出願意履行義務的意願。
得知這一情況後,八步區法院執行幹警立即與賀州市拘留所溝通聯繫,並取得了賀州市拘留所的大力配合。為“趁熱打鐵”,八步區法院和賀州市拘留所舉行在拘留所內進行聯合調解。
調解中,法院執行幹警和拘留所幹警各自發揮自身的專業優勢,不厭其煩的對鄧某進行進一步的說服和引導,並積極所申請執行人的思想工作。最終,在法院和拘留所幹警的通力配合下,各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鄧某的哥哥羅某善自願為鄧某做擔保,並共同償還欠款,申請人廖某自願放棄部分權利。因被執行人在拘留期間與申請執行人達成了和解協議,同時也已認識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錯誤,法院依法解除對鄧某的拘留。
依法解除拘留,高考前母女相見
當天,被執行人鄧某的女兒前往拘留所探視母親,在母女會面之後,因為考慮到子女仍是未成年人且今年將要參加高考,為了不影響其備考的心態,調解過程不宜讓其參與旁聽,於是,拘留所的民警帶她去其他地方暫作休息並希望她能調整好心態迎接高考。
隨後,走出拘留所的鄧某終於在高考前見到了闊別近10天的女兒,讓女兒可以放心的參加高考。八步區法院和賀州市拘留所的幹警既依法辦事,又提供人文關懷,兼顧了申請人和被執行人雙方的合法權益,最大限度的維護了司法的公正和高效。
閱讀更多 八步區法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