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縣木塔祕藏中的遼代卜筮書刻本

应县木塔秘藏中的辽代卜筮书刻本

卜筮活動起源很早,在歷代社會生活特別是民間日常生活中一直起著重要作用。古人相信天人感應,講究行事要順應天意,大到國家祭典、出師征伐,小到平民婚喪嫁娶、出門走向,均要選擇吉時、吉方。繼唐而起的遼王朝在這方面也是如此。在應縣木塔中發現的遼代卜筮書不僅是研究遼代社會生活的珍貴資料,而且可補後世文獻的不足,對於瞭解古代的擇吉習俗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一 遼刻本的內容

中國的擇吉術源遠流長,卜筮書是研究卜筮術和卜筮行為的主要依據,也稱占卜書或陰陽書。陰陽書原指戰國時鄒衍、鄒奭等所作陰陽曆律之書,後來多指擇日、占卜、星相等書。“夫術數佔相之法,出於陰陽家流。自劉向演《洪範》之言,京房傳焦贛之法,莫不望氣視祲,懸知災異之來;運策揲蓍,預定吉凶之會。固已詳於《魯史》,載彼《周官》”[1]。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已有“外事用剛日,內事用柔日”的擇吉習俗。到西漢時期,發展出多種擇吉之術,造成了方法紛繁蕪雜、彼此矛盾的狀況。至唐五代時,人們極迷信喪葬風水,認為人生富貴禍福、官品利祿皆由安葬所致。當時有專門講喪葬的《葬書》,多達120家,認為“山川精氣,上為星象,若葬得其所,則神安後昌,若葬失其宜,則神危後損。所以先哲垂範,具之葬經,欲使生人之道必安,死者之神必泰”[1]5103。貞觀十五年(641),唐太宗命太常博士呂才(606—665)整頓陰陽書,刪去其中荒誕不經之言,頒行天下。到唐後期,《陰陽書》逐漸分化成了各種不同的卜筮書。

應縣木塔秘藏中,發現遼代刻書兩種,分別為《蒙求》和卜筮書(葬書)。卜筮書為蝴蝶裝,原卷估計較長,現僅存一葉,其上部和右側殘缺,共16行,楷書,有行格及單線邊框,書名和撰者不詳。從保存文字內容看,系用宮、商、角、徵、羽五音及“木奴”、“天牛”、“玉犬”、星宿和時辰等占卜兇吉[2]。

迷信者相信死者靈魂於死後要回家一次,陰陽家按人死時的年月干支推算魂靈返舍的時間,並說返回之日有凶煞出現,故稱回煞,也叫歸煞。殮就是把屍體裝入棺材,有大殮和小殮之分。小殮指給死者揩洗乾淨,裹上衣衾;大殮指裹上衣衾後把死者安置在棺內。這裡入棺和殮並列,殮當指小殮。

白虎是道教西方七宿星君四象之一,四象在中國傳統文化中指青龍、白虎、朱雀、玄武,分別代表東西南北四個方向,源於中國古代的星宿信仰。根據五行學說,白虎是代表西方的靈獸,因西方屬金,色白,故稱白虎,代表的季節是秋季,亦為凶神形象。《協紀辨方書》卷3引《人元秘樞經》:“白虎者,歲中凶神也,常居歲後四辰。所居之地犯之,主有喪服之災,切宜慎之。”[4]也即俗語所謂“喪門白虎”或“退財白虎”。按照十二主星宿中記載:“白虎凶神當堂坐,流年必然有災禍,不現內孝現外孝,否則流血難躲過。”唐代盛行對凶神惡煞行避煞之法。煞即殺,據說凶神惡煞出現,必會擾害喪家。雌雄指雌煞和雄煞,另有回煞等。唐初呂才所著《百忌歷》中,即有喪煞損害法。如巳日死人稱雄煞,經四十七日回煞十三四歲女子;雌煞殺白色男子或姓鄭、潘、孫、陳的男子,至二十二日及二十九日兩次回喪家,如此等等。喪家中犯煞之人必須遠走避忌,否則便會受到損害乃至死亡。此種避煞之法,北朝魏、齊以來即有[5]。

(殘)大吉,設齋一日,內傷長男,大凶。除服呼長。(殘)家,入棺,利丁申時。殮,利己申時。殮鬼去北一家,殺宅長及其子(殘)日,兇。商音下玉日,兇。角音下神日,吉。徵音中神日,吉。羽音上神日,吉。(殘)宮羽音呼子,徵音呼中女,的呼癸酉生人。

“喪殃”和“殮鬼”即殃煞,《協紀辨方書》卷36《辨偽》之《殃煞出去方》雲:“《通書》雲:‘以月將加死時,男取天罡下,女取河魁下,為殃出日。’……此條奉旨不用。按康熙七年欽天監會議《選擇通書》缺少二十三條,於《通書大全》內取用,此條亦其一也。今按《通書大全》雲:‘出宋司天少監楊惟德塋,元總錄其凡例。’又云:‘南人並無此說,惟北方人避之,此不必信。’又《吹劍錄》亦深闢避煞之非,康熙二十三年重編《選擇通書》,奉旨不用,誠可謂萬世定論矣。”[3]1017-1018相信避煞之說的人要避忌需請僧道設齋作法,唸經咒驅除凶神惡煞,隋唐時期這類事在民間十分流行。此葉從內容看,屬於六十甲子日入殮吉時與的呼生人,俱與喪葬有關,如“死者”、“入棺”、“殮”、“喪家”、“喪殃”、“喪車”、“殮鬼”、“除服”等,為葬事的吉凶選擇,屬於葬書。隋唐喪禮通常在入土前有殮、殯、葬三個過程,此葉所載主要為入殮擇吉。

與官版《大藏經》和其他單編刻經相比,該書雕版粗糙,當系民間刻本。此類書籍也有雕刻印刷的,說明印刷術在遼代已經被普遍使用,遼人也十分重視喪葬禮儀,故其需求量很大。

二 遼本卜筮書的學術價值

古代卜筮活動的吉凶之說雖然充滿迷信色彩,甚至於荒誕無稽,但它包含了哲學、天文、地理、自然生態等諸多方面的豐富內涵,是我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由於官方占卜書籍受到統治者的嚴密控制,民間占卜書又因製作草率而容易毀壞,加上印刷術尚未普及,故陰陽書雖然在唐初很流行,但唐五代及其以前的卜筮書流傳下來的極少[6]。《舊唐書·呂才傳》載:“太宗以《陰陽書》近代以來漸致訛偽,穿鑿既甚,拘忌亦多,遂命才與學者十餘人共加刊正,削其淺俗,存其可用者。勒成五十三卷,並舊書四十七卷,十五年書成,詔頒行之。才多以典故質正其理,雖為術者所短,然頗合經義”[1]2720。呂才在《葬書》中說:

《易》曰:“古之葬者,衣之以薪,不封不樹,喪期無數。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槨,蓋取諸大過。”《禮》雲:“葬者,藏也,欲使人不得見之。”然《孝經》雲:“卜其宅兆而安厝之。”以其顧復事畢,長為感慕之所;窀穸禮終,永作魂神之宅。朝市遷變,不得預測於將來;泉石交侵,不可先知於地下。是以謀及龜筮,庶無後艱,斯乃備於慎終之禮,曾無吉凶之義。暨乎近代以來,加之陰陽葬法,或選年月便利,或量墓田遠近,一事失所,禍及死生。巫者利其貨賄,莫不擅加妨害。遂使葬書一術,乃有百二十家。各說吉凶,拘而多忌。且天覆地載,乾坤之理備焉;一剛一柔,消息之義詳矣。或成於晝夜之道,感於男女之化,三光運於上,四氣通於下,斯乃陰陽之大經,不可失之於斯須也。至於喪葬之吉凶,乃附此為妖妄。[1]2723-2724

文中對隋唐時期的陰陽葬法過濫作了批評,很有見地,可謂入木三分。因呂才本人反對迷信,故其著述大都難容於世,後來大部散失。《舊唐書·經籍志》所載呂才撰《陰陽書》50卷(《新唐書·藝文志》作53卷)和王粲撰《陰陽書》30卷,到宋代就只剩下“呂才《陰陽書》一卷”了。到現在,日本保存《大唐陰陽書》寫本兩卷,即卷32和卷33,敦煌文書中有《陰陽書》殘卷一件,《玉函山房輯佚叢書》中收有從史籍中搜集的七八條記載,其餘均已散佚了。

敦煌卜筮文書的發現,在很大程度上填補了唐五代卜筮典籍的空白。在敦煌遺書中,也有此類葬書寫本一件,即P.2534《陰陽書·葬事》,首殘尾全,後題“《陰陽書》卷13《葬事》”。由於呂才和王粲《陰陽書》今已不傳,故敦煌卷子中的此件《陰陽書》殘卷彌足珍貴。該卷有三部分:即鳴吠日動土宜忌、月建速查表、大禍滅門日速查表,其方法和名稱都被後代繼承了下來。該卷的重要價值在於保存了我國唐代以前鳴吠日及其吉凶和大禍滅門日的文字篇章,故十分珍貴[7]。其鳴吠日部分也是由六十甲子干支、建除十二神、動土宜忌吉凶等組成,逐月講葬事的吉凶,特別標出了“金雞鳴,玉狗吠”日和五姓行用的吉凶。九月以前已缺,篇題也不可見。如雲:十二月“壬寅日,金除,地下壬申。金雞鳴,玉狗吠,上下不呼。此日葬及殯埋,神靈安寧,宜子孫,大吉昌,福流後嗣。啟殯、發故、斬草、起土、除服吉,角徵二姓用之兇,斬草吉”[7]307等,並有“白龍蛇應”、“黑鳥應”、“黑龍蛇應”等,其中的“金雞鳴,玉狗吠,上下不呼”也是多次出現,與木塔秘藏葬書多有相似之處,但無歌吼日。羅振玉為該卷文書作敘錄說:

此卷不知出於何人,初疑為呂才書,乃審諦再三,書跡不類唐人,卷中不諱“丙”字,必唐以前人所作,其為王璨所著,抑為《呂才傳》所謂舊書,蓋不可漫定矣。“葬事”為《陰陽書》中一部類,而此卷又為葬事篇中之一斑,雖僅二百四十行,而六朝以來葬經之傳世者僅此。呂才《葬書序》言‘葬書一術,乃有百二十家,’然隋唐《志》所錄才十一二而已。天水之世,晁、陳所記,又僅隋唐《志》之一二。嘗謂隋唐以前,古方技之書,除醫經外,傳世絕少,陰陽家學說則尤鮮。予雖不習此學,亦知其至可貴也。[8]

木塔秘藏中的葬事卜筮書雖然書名和撰者已不可知,但其風格與同出的《蒙求》相同,《蒙求》成書於唐代,遼代陰陽學並不發達,該卜筮書成書也當在遼代以前,甚至可能在唐代以前。

清代康熙皇帝命大學士李光地等人於康熙五十二年(1713)編成《星曆考原》6卷,對欽天監舊有選擇通書進行了一次初步考訂。《星曆考原》卷3《鳴吠日》雲:

一行雲:鳴吠者,五姓安葬之辰也。用之者得金雞鳴、玉犬吠,上下不呼,亡靈安穩,子孫富昌。如用破地則於其日擇克姓者用。……又《地理新書·括地圖》雲:東海有桃都山,大桃樹盤曲三千里,上有一金雞,下有二神人,一名鬱,一名壘,各持葦索用捉不祥之鬼。及天將旦,日照金雞鳴,天下眾雞悉從而鳴。金雞鳴訖,下食惡鬼。金雞鳴時,百鬼皆走避也。[9]

《星曆考原》引用《地理新書》對金雞鳴作了解釋,但未對玉犬吠作解釋。

清代《協紀辨方書》由乾隆皇帝欽命莊親王允祿等人編纂而成,取“敬天之紀,敬地之方”之義而定名,共36卷,體例完備,考證詳細,是關於擇吉的集大成之作。在其卷5《義例三·日神類神煞》之第2章《日中忌神》中,只有鳴吠日、鳴吠對日,而無“歌吼日”。其釋鳴吠日曰:“一行雲:鳴吠者,五性(姓)安葬之辰也。用之者得金雞鳴、玉犬吠,上下相呼,亡靈安穩,子孫富昌。”釋鳴吠對日曰:“一行經雲:鳴吠對日者,用之破土斬草也。”[3]308釋上下相呼曰:“金雞鳴於上而地下之玉犬與之吠應,上下相呼而亡靈安穩矣。”[3]305關於金雞玉犬的來歷,則說:“金雞鳴,玉犬吠,並鳴吠對日,相傳始於郭公(璞),而定於邵子,舉世用之,大葬日曰金雞鳴、玉犬吠,小葬日曰鳴吠對。試問何為金雞玉犬?何為對?則莫知所由來矣。”[3]303-304又說:“相傳始自郭璞,謂之金雞鳴、玉犬吠日而不知其所由明,原曲為之解而不能通考,原疑其有誤而未之定。今按神煞起例之語於理為安,庶幾可信其法。”[3]305可見清代人們已經不知玉犬為何物,而對於木奴和天牛更是聞所未聞了。晉代郭璞(276—324)為著名文學家和訓詁學家,也是術數大師和風水學鼻祖,其所著《葬經》,亦稱《葬書》,論述了風水的重要性,是風水文化之宗。書中言金雞鳴、玉犬吠始自郭璞,則木奴歌與天牛吼也有可能源於郭璞《葬經》。

清人李吉泰編《崇正闢謬永吉通書》中,載有清代所用斬草破土的鐵券文式,為流傳千百年形成的固定格式,其中有:“謹擇今月今日今時斬草破土,於某日某時夭寧,地和玉犬、金雞,鳴吠歌吼吉辰,扶柩安葬,山川鍾靈,永錫洪休,若違斯約,地府主吏,自當厥禍,急、奉。”[10]可見後人對歌吼之主已不清楚,以為也是發自金雞玉犬,而不知有木奴歌與天牛吼。

應縣木塔秘藏中的此件葬書刻本為遼代保存下來的唯一葬事擇吉類書,也是為數極少的現存唐遼宋時期的陰陽書之一,內容不見於它書,特別是關於木奴歌、天牛吼的記錄更為現存其他著錄所無,其價值自不待言,雖多已殘失,對於研究歷代術數文化及殯葬禮儀仍然十分珍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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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山西省文物局,中國歷史博物館,主編.應縣木塔遼代秘藏[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1:456.

[3]允祿,等.協紀辨方書:四庫全書:第811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1017.

[4]雒啟坤,主編.中華絕學:下[M].西寧:青海人民出版社,1998:2223.

[5]徐連達.唐朝文化[M].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3:231-232.

[6]張弓,主編.敦煌典籍與唐五代歷史文化:下[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6:845.

[7]金身佳.敦煌寫本宅經葬書校注[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7:302.

[8]羅振玉.雪堂校刊群書敘錄:下[M]//王重民.敦煌古籍敘錄.北京:中華書局,2010:175-176.

[9]李光地.星曆考原:四庫全書:第811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57.

[10]李吉泰.崇正闢謬永吉通書[M].臺北:武陵出版有限公司,1996: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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