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辦理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督察組交辦投訴舉報案件情況通報(六)

為做好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督察組交辦投訴舉報案件的查處和整改工作,曲靖市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收到的交辦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分別轉由涉及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辦理。6月11日,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督察組向我市轉辦第七批次共4件舉報案件(其中三件屬重複舉報),已辦結4件。現將相關辦理情況及部分已通報案件後續查處情況向社會公佈。

【案件一】投訴人反映:會澤縣者海鎮阿依卡村五組,磷源化工黃磷廠廢氣外排,灰塵大、有異味,白天晚上噪聲都很大,該廠離旁邊村子50米左右,影響村民正常生活,廢水有外排行為。2017年曾向省委環保督察寫信反映,無回覆,未解決。

經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如下:

1.企業基本情況及汙染治理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雲南磷源化工有限公司2008年技改為10000噸/年黃磷生產線,該項目2008年立項審批,同年通過環評審批,並於2011年10月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該廠建有29個冷卻沉澱池,用於收集冷卻黃磷廢水、衝渣水,生產廢水封閉循環使用,現場核查時未發現外排;該廠建有三組串聯冷凝塔和布袋除塵器,黃磷廢氣中汙染物(一氧化碳、氟化物、五氧化二磷、煙塵)經三組串聯冷凝塔洗滌後點燃放空;原料烘乾廢氣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後由煙囪排放,現場核查時原料烘乾工序未運行(未排放煙氣)。黃磷高爐出渣口蒸汽存在無組織排放。廠區噪聲主要是裝載機作業時產生的機械噪聲。

2.對反映的問題調查核實情況。針對投訴反映的問題,現場調查發現:黃磷高爐廢氣經三組串聯冷凝塔洗滌後點燃放空;出渣口蒸汽存在無組織排放;運輸車輛經過時,有灰塵產生;現場有一定異味;廠區噪聲主要為裝載機作業時產生;該企業於2017年省委第二環境保護督察期間被投訴(LD20171203070號督辦件),接件後會澤縣立即派出執法人員進行現場調查,上報了調查處理情況,並將調查處理情況通過會澤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了公示。

3.案件調查處理情況。一是要求該公司按照監測方案對廢氣進行自行監測;會澤縣環境監測站按照監督性監測方案定期監測。如監測數據超標,將依法查處。二是責令該公司加強廠內環境管理,採取防塵措施,有效防治揚塵汙染周邊環境。三是加強廠區環境管理,完善廠區雨汙分流系統,杜絕生產廢水外排。四是責令該公司夜間禁止裝卸作業。

【案件二、三、四】投訴人分別反映:一是會澤縣馬路鄉牛欄江象鼻嶺水電站,庫區去年開始蓄水後有人開始網箱養殖(在貴州和雲南交界地),當時有不同部門的人來看,但沒有下文,截止到現在(尤其是前幾個月貴州環保廳的相關人員來看沒下文後發展更加迅速)已達5-6萬平方米,該網箱養殖汙染特別大,投訴人稱他們那個地方乾旱,很多時候要用河裡的水,現在網箱養殖規模太大對他們的灌溉和飲水都產生了影響;二是會澤縣馬路鄉象鼻嶺水電站,庫區有網箱養殖7000-8000平方米,該庫區位於牛欄江上,在雲南省曲靖市會澤縣和貴州省畢節市威寧縣交界處。養殖汙染水體,也影響水電站庫區安全,水電站曾發函會澤縣政府請求過處理,政府擬與威寧縣聯合執法,但目前還無實際動作;三是會澤縣馬路鄉尖山村牛欄江流域,有很多村民在裡面用網箱養魚,向水裡投放激素、飼料,目前,佔用水面5、6萬平方米,還有擴大的趨勢,村民飲用的是牛欄江裡的水,取水口離網箱養魚的地方只有200—300米左右,水質嚴重汙染,直接影響村民飲用水的安全,希望督察組儘快調查處理。

以上三件舉報件屬重複舉報,經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如下:

1.基本情況。牛欄江象鼻嶺水電站位於貴州省威寧自治縣與雲南省會澤縣交界的牛欄江上,壩址右岸為貴州省威寧自治縣玉龍鎮田壩村,左岸為雲南省會澤縣馬路鄉尖山村。工程於2011年6月16日開工建設,2017年5月25日通過了雲、貴兩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共同組織的二期蓄水驗收,兩臺水電機組分別於2017年8月15日、8月18日完成72小時試運行,正式轉入商業運行。電站投資建設方是貴州省中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登記機關是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註冊地址是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現相關區域的管理權、使用權屬貴州省中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3.案件調查處理情況。由於庫區處於會澤縣與威寧縣交界,養殖網箱採用鋼管和活動扣支砌,架構在油桶上,浮於水面,可移動,在會澤縣相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時,養殖戶已將網箱拖移到貴州省威寧縣區域內,會澤縣單方面難以開展執法等工作。鑑於上述情況,會澤縣進一步細化整改方案,於2018年6月16日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相關工作,成立整改工作協調領導小組,抽調精幹力量開展整改工作。同時,於2018年6月16日發函至貴州省威寧縣人民政府,請威寧縣組織力量與會澤縣聯合開展執法工作。由於整改工作需要跨區域,需雲貴兩省協調磋商,聯合執法,調查取證、立案、送達處罰事先告知書和行政處罰決定書、申請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強制執行等法定程序,耗時較長,會澤縣計劃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部分已通報案件後續查處情況公示】針對2018年6月17日通報的雲南雲翔玻璃有限公司投訴案件,馬龍區環境保護局針對該企業環境違法行為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馬環罰字〔2018〕11號),責令該公司停止違法行為,並在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廠區雨水收集池、消防水池、洗砂工段沉澱循環水池的防滲處理,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條第七款處以12萬元罰款。

2018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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