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後個稅到底該咋交?公務員“小明”現身說法

變化一

工資等4項所得"打包",分類徵稅變"綜合與分類相結合"

說明中提到,現行個人所得稅法採用分類徵稅方式,將應稅所得分為11類,實行不同徵稅辦法。

河南繼春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波介紹,這11類需要交納個稅的分別是: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徵稅的其他所得。

"大家關注的個稅起徵點3500元,主要是指11類中的第一類,工資、薪金所得。"張波介紹。

此次修正案草案按照"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的要求,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4項勞動性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納入綜合徵稅範圍,適用統一的超額累進稅率,居民個人按年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

"我感覺,這是與現行個人所得稅法變化最大的一項內容。"北京市盈科(鄭州)律師事務所管委會主任李曙衢介紹,之前11項各自有不同的稅率,比如工資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3%至45%;勞務報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而將4項綜合,則更有利於公平。其中,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取得的所得。

"4合1"後,居民個人按年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稅,李曙衢表示,按照稅法的原理來看,應該不是指不再按月繳稅,有可能會類似於企業所得稅按月或按季預繳,年終彙算清繳的納稅方式。"這需要等待草案通過審議後,再出具體細則。"

同時,草案適當簡併應稅所得分類,將"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調整為"經營所得",不再保留"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該項所得根據具體情況,分別併入綜合所得或者經營所得。對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仍採用分類徵稅方式,按照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變化二

個人綜合所得起徵點提升至5000元/月(6萬元/年)

按照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工資、薪金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為3500元/月,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

"工資作為個人所得,徵稅的時候有一個起徵點,就是大家熟悉的3500元,現行低於3500元,是不需要納稅的。"張波說,而勞務報酬也有起徵點,如果你只獲得了700元,就不需要納稅,如果是900元,則需要交納(900-800)元×20%,也就是50元的個稅。

草案將上述綜合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5000元/月(6萬元/年)。這一標準綜合考慮了人民群眾消費支出水平增長等各方面因素,並體現了一定前瞻性。按此標準並結合稅率結構調整測算,取得工資、薪金等綜合所得的納稅人,總體上稅負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別是中等以下收入群體稅負下降明顯,有利於增加居民收入、增強消費能力。該標準對於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和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統一適用,不再保留專門的附加減除費用(1300元/月)。

變化三

優化調整稅率結構,重點降低中等以下收入群體稅收負擔

優化調整稅率結構,擴大中低檔次稅率級距,重點降低中等以下收入群體稅收負擔,是此次草案修改的另一個變化。

"級距,是指累進稅率按課稅對象數量劃分等級的起點和止點的區間。"北京市盈科(鄭州)律師事務所稅務律師王建軍介紹,目前現行的工資、薪金所得稅率是7級超額累進稅率,從3%至45%,根據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的不同,稅率不同。總的來說,應納稅所得額越高,相應的稅率越高。比如,不超過1500元,稅率為3%;1500-4500元,稅率為10%;4500-9000元,稅率為20%等。

草案優化調整稅率結構。具體來說,一是綜合所得稅率。以現行工資、薪金所得稅率為基礎,將按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調整為按年計算,並優化調整部分稅率的級距。具體是:擴大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3%稅率的級距擴大一倍,現行稅率為10%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3%;大幅擴大10%稅率的級距,現行稅率為20%的所得,以及現行稅率為25%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10%;現行稅率為25%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20%;相應縮小25%稅率的級距,30%、35%、45%這三檔較高稅率的級距保持不變。

二是經營所得稅率。以現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稅率為基礎,保持5%至35%的5級稅率不變,適當調整各檔稅率的級距,其中最高檔稅率級距下限從10萬元提高至50萬元。

◆人員1:公務員小明,月薪6800元,每月需要交納社保800元

現行:6800-800-3500=2500(元)(應納稅所得額)

1500×3%+1000×10%=145(元)(按照7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出來的個人所得稅)

修改後:6800-800-5000=1000(元)(應納稅所得額)

1000×3%=30(元)(按照調整後的稅率算出個人所得稅)

每月少納稅115元,每年公務員小明可以多得1380元!

◆人員2:銷售員小王,有時候月收入1200,有時候月收入2萬,年度總額6萬左右

現行:每月收入1200元時,小王不需要納稅;

每月收入2萬元時,小張需要交納:20000-3500=16500(元)(應納稅所得額)

16500×25%-1005=3120(元)(個人所得稅)

如果每年有2個月月薪2萬,剩餘10個月月薪為1200元,那麼,小王一年要交納稅費6240元。

修改後:小王累計全年工資為5.2萬元,低於6萬,可以不交納個稅。

現行:6000-600-3500=1900(元)(應納稅所得額)

1500×3%+400×10%=85(元)(工資應交納個稅)

(1000-800)×20%=40(元)(每月稿酬應交納個稅)

每月合計交納個稅125元,全年累計1500元。

◆修改後:小吳年收入:(6000+1000-600)×12=76800(元)(年收入高於6萬,應交納個稅)

(6400-5000)×3%×12=504(元),1500-504,小吳全年累計可少交納個稅996元。

"起徵點提高、稅率結構優化,對所有人都有利,得以減稅。"王建軍說,而按年申報納稅,則對工資波動較大的人更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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