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法之窗」严禁贪污受贿挪用公款!

「纪法之窗」严禁贪污受贿挪用公款!

纪法之窗

为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学习、掌握党纪法规,丰南区纪委监委与《今日丰南》报、丰南电视台、丰南发布联合推出《纪法之窗》专栏,讲述相关案例,解读党纪法规,明晰法纪底线,以期共同营造良好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严禁贪污受贿挪用公款

案 例:

苗某某在担任某市某市场管理委员会主任、市场开发公司经理期间,自2012年至2014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人民币378.9万元,用于经营活动和超过三个月未还;自2012年春天至2016年春节,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0.2万元;自2014年至2016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构工程或虚增工程量等的手段,侵吞工程款、工程保修金、养老保修金共计11.170242万元。被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苗某某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三条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点 评:

本案中,苗某某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贪污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谋取私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侵吞国有财物的行为违反党纪国法,严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以案为鉴,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提高自我约束能力、警醒能力,坚定信念,做人民利益的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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