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优越性!我国建立中央调剂制度,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社会主义优越性!我国建立中央调剂制度,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近日,《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印发,决定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通知》明确,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在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础上,建立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基金,对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进行适度调剂,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一是中央调剂基金由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上解的资金构成,按照各省份职工平均工资的90%和在职应参保人数作为计算上解额的基数,上解比例从3%起步,逐步提高。二是中央调剂基金实行以收定支,当年筹集的资金按照人均定额拨付的办法全部拨付地方。三是中央调剂基金纳入中央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四是现行中央财政补助政策和补助方式不变,省级政府要切实承担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弥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主体责任。

文 | 孙莹(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研究员)

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各项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从制度上实现了对城乡各类人员的全覆盖;二是参保人数不断增加,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三是总体收支平衡、收大于支,能够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社会主义优越性!我国建立中央调剂制度,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与此同时,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快和劳动力流动性的加强,地区间抚养比差距不断扩大,省际之间养老保险基金负担不平衡问题愈发突出,部分地区甚至已经出现基金当期收不抵支的情况,难以靠省级统筹解决,迫切需要进一步提高统筹层次,在全国范围内对基金进行调剂。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基于当前我国省级统筹制度尚不够完善,地区发展不平衡,各地缴费基数、费率标准、待遇水平差异较大的现状,无法一步实现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收统支,国务院决定先从较低比例来起步,建立基金中央调剂制度。

社会主义优越性!我国建立中央调剂制度,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通知》明确了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总体思路、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实施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后,一方面,可以合理均衡地区间基金负担,实现基金安全可持续和财政负担可控,确保各地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另一方面,中央调剂基金由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上解的资金构成,既不会增加企业和个人的负担、影响退休人员的待遇,也不会导致中央财政对养老保险补助力度的减少。

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只是实现养老金全国统筹的过渡,后续我国会在2020年底前,完成以下两项工作,为2021年正式实现全国统筹做好准备。一是加快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推进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工作,全面实现省级统收统支;二是重新统一制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统一缴费比例、缴费基数核定办法、待遇计发和调整办法等,最终实现养老保险各项政策全国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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