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降低非居民用戶天然氣價格,分別降低0.06元、0.08元、0.11元

上海市物價局關於調整本市非居民用戶天然氣價格的通知

滬價管〔2018〕22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降低企業用能成本和改善營商環境的要求,經市政府同意,決定調整本市非居民用戶天然氣價格。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非居民用戶天然氣基準銷售價格

一般非居民用戶天然氣基準銷售價格每立方米分別降低0.06元、0.08元和0.11元。其他非居民用戶每立方米降低0.02元(詳見下表)。

上海降低非居民用戶天然氣價格,分別降低0.06元、0.08元、0.11元

二、執行時間

調整後的非居民用戶天然氣基準銷售價格自2018年6月15日起執行。

請各有關單位認真做好準確抄表、宣傳解釋等工作,妥善處理實施中的有關問題,提高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確保全市燃氣安全供應。

特此通知。

上海市物價局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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