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广元市纪委监委对外发布:日前,经剑阁县委批准,县纪委监委对剑阁县林业和园林局原总工程师蒲利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蒲利强任剑阁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违规收受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未按规定履行工作职责,不正确行使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巨额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蒲利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特别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剑阁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县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剑阁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蒲利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閱讀更多 封面新聞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