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变城乡中的“卖砖女”现象及其背后省思——基于S市L镇的考察

一、“城乡社会”的巨变:翻转与再翻转

目前,我们在一些著作或者会议中经常会听到一个词“巨变”。巨变的意思是一种“社会意义”上的“革命”,或者是一种复杂而又宏大的转折。的的确确,中国社会从传统农业社会走向了工业社会,我们的乡村在不断的发生抽离行为,包括对劳动力等在内,故而才有“空巢”之说。同样,巨变——让人最大的一个感官上的体验就是建筑作为符号,其拔地而起,象征经济发展,也象征城市水平。

其实在2014年,李培林就出版了一本《中国社会的巨变和治理》,而在之前他对“巨变”一词也有相应的运用,比如2012年的论文《巨变:村落的终结》。他主要是对乡村社会的变化做出了如此描述,却“一发不可收拾”,随后被我们广泛地接受、认同和运用。在我看来,巨变意味的是“大转型”,它恰好是我们在这个时代最为关键的一个词,反之,我们很多对当代社会的理解就会出问题。

巨变城乡中的“卖砖女”现象及其背后省思——基于S市L镇的考察

(李培林(主编):《中国社会巨变和治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版)

进而,这个词与全球化、城市化、工业化和现代化不可分割理解。1978年以来,城乡之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李培林将其概括为“一是从单一公有制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二是从农民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业社会,逐步转向工业化和现代化的社会。伴随着这两个巨大转变,原来由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构成的相对简单的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现在越来越多样化、复杂化了,适应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现代化要求的社会阶级阶层结构正在形成。”(原载《北京日报》)

巨变城乡中的“卖砖女”现象及其背后省思——基于S市L镇的考察

(“城市包围农村”,作者摄于广东S市)

也正是农民转移和城镇化对农村社会的劳动力抽取导致城镇、城市发展得到人力资源的补充,密集型手工业才有可能(比如东莞的轻纺)。同时,对于城市里生活的农村人而言,生活模式也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一方面,从过去的农业社会的“耕种”转变为“商贩”、“务工者”的角色;另外一方面,“外出打工”成为农民提高年收入的一个方法,甚至曾经成为一种“时髦的社会流动”。尤其是基于社会网络的维度,“你带我,我带他”,这也就是为何冯军旗博士会“好奇”“湖南怀化人都在开打印店”的原因所在(社会网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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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截图于新闻报道《冯军旗再次走红的背后》,2015-4-20)

然而,近些年又呈现出返乡和逆城镇化的一些流动,主要是因为外出打工“赚不到钱了”,且原先留存的土地(使用权)刚好也有兜底的功能,还有就是他们或许更希望得到更好生活质量,为此形成了一股逆流。

同时,他们在务工期间看到和感受到了“城市生活”,所以现在我们在乡村社会调查时会发生,底层社会对中层社会/上层社会的模仿在不断加强,比如农民家里也有空调、WIFI、宽屏高清电视,地板砖等,甚至“小洋楼”也会看到一些。农村生活的确在改善。这就导致现在一些城里人比较羡慕,正如某老师说的,“现在要是能去老家那边弄块地进行养老就好了。城市里空气污染,喧嚣,不适合生活。”

总而言之,他们的这次生活模式的“巨变”从1978年以来经历了2次“翻转”,即:第一次是“外出务工”;第二次是“回家复制城市生活”,并且他们可能不再重操旧业(务农),而是进行创业等。

当然,我们也并不说所有人都在“逆流”,也有一些人“留守城市”/落脚城市,或者继续着过去的城市生活模式。究其原因,主要是有利可图,或者回老家也未必会有更好的发展空间和资本,为此基于保守主义或其它原因而选择“维持原貌”。比如说,东莞和佛山的一些地方就是如此,还是有一些农村的打工者在从事体力型的劳动。

巨变城乡中的“卖砖女”现象及其背后省思——基于S市L镇的考察

(作者在广东东莞某小型制衣厂进行田野调查。

从该图中可以看到,有3个女性在对衣服进行“修边”。)

二、“流动”的卖砖女:一个现状的描述

同样是在这些沿海地区和经济发达的地区,还有一些人值得我们注意。即,“卖砖女群体”也经历了“巨变”和“翻转”,尤其是谋生方式的改变(他们的身份没有改变)。他们甚至成为一种有定点的无定点销售者。他们的丈夫和他们一起,但“留下来”做生意的却是她们。

值得强调的是,流动的商贩其实并不是真正的流动(所以我们打了引号),不如乡村社会中的收垃圾等那种模式,而是把车停止路边,既不违反交通规则,成本又小,且还可以做卖砖的生意。

如细说,我们就可以看到这样一幅场景:在S市L镇,该地与广州市相距并不算远,距离大概40公里左右,而且,高速路和铁路都比较发达。L镇原先并没有这么多小工厂,后来因为一系列的政策推动,导致该镇现在比以往的人多了起来,主要是工业汇聚在此(S市为了经济发展,将一些工业集中安置在L镇),这样的情况在东莞、惠州也有。

既然有工业了,那么就需要“劳动力”,有了“人”则就会带来内需。房产作为一个经济发展的动力就在该地不断的拔起,截止2018年4月中旬,该地的一些楼盘已经飙升到上万元(L镇所属的S区中心地段的楼盘在2017年底是9000左右/平,然而到2018年5月又涨了2000元/平),但还是有人“买得起”(当地有钱人和外地人在此地买房用于居住或投资,甚至形成了一种结构性的购买模式,比如在G市买不起的去S市(更偏远一些)买,而S地的再Z市买(更偏远),购房——将人一层层的朝外排挤)。

同时,当地的一些“原住居民”也在不断的修房子,一方面是“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另外一方面希望在今后拆迁的时候得到更多的补偿,也就是所谓的“种房”。众所周知,建房就需要砖块,这就催生了“卖砖”的现象。且,这些砖还是红砖,危害颇大。有研究谈到:“随着国家的发展,国家开始整顿红砖领域,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应为实心红砖的制作材料,烧制实心红砖的过程是相当麻烦的,需要大量的黏土,会破坏农村耕地资源,消耗大量的不可再生资源煤炭,而且还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201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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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的”卖砖群体,地点:S市L镇)

经过观察发现,在车上的这些砖块,用在大型的房地产开发(如商品房)是不可能的,但对当地的一些民宅修建却有用。为什么?一方面是建民房对砖块的品质要求不高,另外一个方面是因为红砖的价格低。

巨变城乡中的“卖砖女”现象及其背后省思——基于S市L镇的考察

(L镇的民房,它们正在等待拆迁,而房屋的砖块基本上都是红砖。如此,即便是对房屋进行修补,也需要红砖,更加美观。)

也正是如此,催生出了“卖砖”这个群体。

问题是,为何是女性在卖砖呢?这和一般的乡村中的小商铺经营模式也有类似的关系,比如说,一个小商铺,多半守在店子里的是女性,而男性负责进货,运输等,男女分工明确。所以,对于卖砖女来说,也是如此,他们守在车旁,没有主动搭讪,坐等“市场需要”。如果有生意,则会和对方谈价格,如果购买的数量比较少,大概是5毛钱一块,如果购买多,大概是3.6元一块。但最终价格还是需要和一家之主——男性商量。

由此可见,男性在这里面起着是一个决定者的角色,女性是辅助性的角色,而前者在交易的前期是隐蔽的,后者是显性的;男性只有在最终交易的时候“出场”,女性是尽可能的来把生意谈成。他们之间是合作、分工的关系。

通过观察,我们还发现,女性的卖砖这个行为有一些比较有意思的地方,比如说,他们一般是提着一个茶杯(塑料的),而后坐在几块砖堆起来的“凳子”上,四处吆喝、张望,看到有潜在的购买者,她们就会问——是否要买砖?这种“守株待兔式”的生意,就这样日复一日的循环着。当她们觉得“无聊”的时候,她们会一起聊天(虽然他们是竞争关系),或者是打麻将(如下图)。

且,如果有人真要买砖,是一种必要需求,则会去“打搅”、“中断”她们打牌,一笔生意就此达成。卖砖女再回到桌子上继续“码长城”(俗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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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红砖背后的小屋子里,卖砖女在一起打麻将,等待着生意,也打发时间。)

而到了傍晚的时候,更有趣的一个现象是,停在路边的车和砖则不会挪走,也不用其它的东西覆盖,就那样“搁着”。我很好奇的是,如果发生“偷砖”怎么办?一位卖家告诉我们:“一般不会。因为砖本身也不值钱,愿意冒这样的道德、法律风险的人并不多。此外就是砖头的重量问题,如偷盗一两块砖比较容易拿走,但是数量多了,则就会成问题。这就好比偷涵管一样,需要一定的力气和成本。而没有什么用东西覆盖在砖头上面的原因是,砖并不害怕风吹日晒。”如此解释,也就明白了为何他们在晚上不把砖运走(不怕被偷)的原因了。

总而言之,于卖砖人来说,他们主要靠这些作为日常收入,一般来说,如果有需要,大概一车砖很快就可以卖完,而按照3.6元的价格来计算,他们要么就“没有收入”,要么就“一口气吃撑”,这样的经营模式就像是赌博一样,赌到了就发财了,反之,则血本无归。问题是,我们通过多次参与式观察发现,他们一直存在,这也就说明了,的确是有生意可做,的确是有人在不断地建房子。

三、“后下手遭殃?”:“卖砖-建房”背后的省思

“卖砖”和“建房”在L镇是不谋而合的,二者彼此都需要。之所以有这样的行为存在,用“逐利”可以解释。一是房子建好后可以出租给附近的务工者租住,大概价格在几百元/月(民房内的小单间)。以L镇某户为例,他们从2017年10月份开始入住在此地,房租是700/月,而Z市的T镇,大概是在400元/月,这和房屋的类型、大小、房东定价、地段等都有关系。

巨变城乡中的“卖砖女”现象及其背后省思——基于S市L镇的考察

(在L镇某小工厂打工的女性们,他们在生产面包机的加热片。该厂的负责人告诉我们,他们总共有100多员工,基本上都是非本地人。她们租在附近的民房里。)

二是我们谈到的城镇化和城市化问题。它们的推进导致了“建房”成为可能。而村民更加期许的是拆迁所带来的补偿,房子越多,越大,拆迁时获得的赔偿也就更多。这种经济理性决定了他们会“先下手为强”,所以,建房并不是为了自己住,也为了今后的巨大收益。学者们也反思过这个问题,比如:“种房”这一现象在全国很多城市存在,广州、武汉、南宁等城市近年来都出现了这股 “种房”歪风。更有业内人士建议,应缩短查处拆除违法建筑的法定时限、加大对违法建设惩处力度、金融部门应加大对 “种房”的资金的监控、进一步规范拆迁补偿工作机制,从而提高查处违法建筑的效率、提高违法建设的违法成本。(2014-7-16)这也就是说,相关对策虽然存在,但目前在一些地方,因利益熏心和违规成本太小,所以屡禁不止,进而出现了我们在L镇、T镇等看到的“紧张地建房子”。而且,特别是在“城中村”这些地方,此现象最为严重。

所以,从女性“卖砖”这个简单的外部现象我们看到了很多与此相关的背后/内部东西,也感受到了在城镇化这种巨大“推力”下,背后所折射出来的乡村中的“经济理性”和“逐利逻辑”。

问题是,在缺乏规划和监督的情况下,今后政府部门如果再想法设法拆掉,估计是一个“巨大”难题,例如钉子户问题,要价太高的问题等等。我们在L镇访谈时遇到了一位靠卖菜为生的奶奶,她告诉我们:“每月靠卖菜有1000多元的收入,儿子们都已经出来工作了,自己靠这些收入维持生计和日常开销”。她还说:“附近有些地方的房子都要拆,但是要价太高(坐地起价),一直没有动”。由此可见,L镇在今后会不会遇到类似的问题?我想会遇到。鉴于此,我们认为:这种当地居民“先下手为强”的做法,相关的监管部门应该适当的引导和规范,否则就“后下手遭殃”——既不讨好,费力,还会花费相当多的治理成本和造成一定的干群冲突等问题(拆迁过程中或许会产生二者针锋相对)。

此外,从卖砖的这个现象可以以小见大地发现,我们的城镇化、城市化推进所带来的一些成果和问题。进一步说,对中国而言,我们的这场“巨变”,是不可拒绝,也无法阻挡。一方面,每一个个体都在行动和被卷入,包括我们在文章中提到的“卖砖女”等。我们从低城镇化率到高城镇化率,从传统城镇化到新型城镇化,用着立体式、渐进式的方向在进行推进,成绩已经斐然,甚至为世界贡献“中国经验”。另外一方面,“斯蒂格利茨曾预言,中国的城镇化与美国的高科技发展将是深刻影响21世纪人类发展的两大课题。能否答好这道题,考验我们的智慧。”显然,如今,我们需要思考(或者说是问题)的是,如何“既发展,又治理”,而不是“先发展,后治理”?

作者系桂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与传媒学院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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