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明确: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60日不答复的,可自诉!

最高法为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在检察院公安机关立案门槛高的情况下,终于开了自诉闸门啦!!!

201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但对于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或者人民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在审查决定立案的期限上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全国有部分法院已经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明确,公安机关对于申请执行人控告的事实或者法院移送的拒执罪的线索,在接受材料后60日不答复的,可以由当事人提起自诉。

最高院明确: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60日不答复的,可自诉!

最高院明确: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60日不答复的,可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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