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贵阳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评办法(暂行)》明确——营商环境不达标 单位主要负责人将被问责

「资讯」《贵阳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评办法(暂行)》明确——营商环境不达标 单位主要负责人将被问责

点击蓝字 ,轻松关注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贵阳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评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和领导班子综合考评体系,持续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加快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资讯」《贵阳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评办法(暂行)》明确——营商环境不达标 单位主要负责人将被问责

根据《办法》,贵阳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设立一级指标25个、二级指标105个,考核总分100分,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的考核和检查占50分,第三方评估占50分。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第三方机构评估与服务对象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考核办法按照“半年一考核、一年一通报”进行。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每半年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综合督查考核;第三方评估机构每半年形成一份营商环境整体评估报告。年终由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按督查考核结果和评估报告进行综合评分,确定各责任单位的年度名次。

「资讯」《贵阳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评办法(暂行)》明确——营商环境不达标 单位主要负责人将被问责

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达标和不达标3个档次。其中,优秀档次综合得分90分(含)以上;达标档次综合得分70分(含)以上;不达标档次综合得分70分以下。

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各区(市、县)、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主要领导和市直部门主要领导业绩评定、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办法》明确,被评为优秀档次且在综合排序中排名前3名的市直部门、排名前3名的区(市、县、开发区),确定为年度营商环境建设优秀单位,由市委、市政府进行通报表扬。对不达标单位,由市委、市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贵阳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对垂直管理部门单位,考核评议结果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并建议问责。

「资讯」《贵阳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评办法(暂行)》明确——营商环境不达标 单位主要负责人将被问责
「资讯」《贵阳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评办法(暂行)》明确——营商环境不达标 单位主要负责人将被问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