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全市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百日行动”

为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势头,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韶关公安交警支队决定自2018年3月26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百日行动”。

重点整治摩托车无牌无证、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员、酒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等7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期间,严查严管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违法行为。

3月26日是全市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百日行动”的第一天。据统计,26日全市共查处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16起、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员4起、无证驾驶1起、摩托车逾期未检9起。

韶关全市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百日行动”

[案例] 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肇事逃逸

2018年3月14日12时28分许,在浈江南路20号门前路段时,吴*无证驾驶一辆无号牌的摩托车撞倒由陈*驾驶的电动车,导致陈某及其搭载的孕妇双双倒地。吴*却驾驶摩托车呼啸离去,逃离现场。

3月19日上午,浈江公安交警将肇事逃逸的吴*抓获归案,并依法作出处理。

韶关全市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百日行动”

韶关交警安全提示:摩托车驾驶人要谨记“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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