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財稅:你確定嗎?註銷公司一定要清稅證明嗎?

註銷公司一定要清稅證明嗎

  商事制度改革以來,工商總局對

企業註銷材料規範作了多次修訂。其中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規定,公司註銷登記提交材料規範包括稅務機關出具的清稅證明,說明在註銷登記時要提交清稅證明。但是各地已經開始實行簡易註銷程序,貴符合條件的企業註銷可不需要清稅證明。下面金牌財稅來詳細介紹一下。

  在工作中,金牌財稅發現有的企業到稅務機關申請註銷時,稅務機關以未登記為由拒絕出具清稅證明,或出具“未登記證明”,讓企業無清稅證明進行工商註銷。但是企業工商註銷規定的材料中又需要提交清稅證明,這種分歧給企業、稅務機關和工商機關帶來了極大的風險。

金牌財稅:你確定嗎?註銷公司一定要清稅證明嗎?

  對工商登記機關來說,缺少清稅證明辦理註銷是違反《材料規範》的原則,基本登記雞冠石沒有權利對規範進行修改或擴大解釋的。

  對於稅務機關來說,根據國稅總局的規定,企業領取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後,就已經進行了稅務登記。因此,稅務機關不出具清稅證明或違背實際情況出具“未登記證明”,會給稅務機關帶來行政風險。

  在企業註銷和清稅的過程中,下面幾個問題要有清晰的認識:

  1、領取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即完成稅務登記

  一照一碼登記改革之後,多證合一,因此企業取得一照一碼營業執照之後,就已經完成了稅務登記,不用再次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2、依法受理清稅是稅務機關的義務

  企業辦理註銷登記,要先向稅務主管機關申報清稅。企業可以向國稅、地稅任一方期初清稅申請,清稅完畢後受理機關要向納稅人出具“清稅證明”。

  對於一照一碼企業,不能出具“未登記證明”或不出具“清水證明”,如果稅務機關出具“未登記證明”,只能說自身沒有理解政策,沒有對未登記企業盡到監管職責。

金牌財稅:你確定嗎?註銷公司一定要清稅證明嗎?

  3、清稅證明的依據

  國家工商總局和國家稅務總局為此專門發佈了工商企注字[2015]147號文件《國家工商總局、國稅總局關於做好“三證合一”有關工作銜接的通知》(147號文)。

  文件規定,已實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的企業辦理註銷登記,申請人應持稅務機關出具的《清稅證明》,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註銷登記。

  文件還規定了“清稅證明”的樣式,而不是使用既有的“稅務事項通知書”。

  四、“未登記證明”是不合法的

  一照一碼商事改革之後,稅務機關出具“未登記證明”證明企業未登記,且不予清稅的行為,是對稅總局文件理解落實不到位的表現,也違背了國務院改革政策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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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符合簡易註銷的企業無需清稅證明

  從2017年3月1日起,簡易註銷全國推行,對於符合條件的企業註銷不用提交清稅證明,但是相應的企業也需要對此承擔相應的責任。

  而對於不符合簡易註銷條件,沒有自主申請簡易註銷的企業,工商機關和稅務機關需嚴格執行上級文件,不能簡單的用“未登記證明”或“稅務事項通知書”代替“清稅證明”來完成註銷登記,更不能免予提交。清稅證明要按文件樣式出具,並蓋稅務機關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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