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一小區停車位“吃掉”綠化惹爭議 相關部門迴應

隨著蘇州吳江汽車保有量的連年攀升,停車難、亂停車問題日益凸顯,而這些矛盾在一些住宅小區內尤為明顯,考驗著物業服務企業的管理能力。

蘇州一小區停車位“吃掉”綠化惹爭議 相關部門回應

綠化改車位確有其事

據同住在18棟的張先生回憶,此前物業方面曾解釋,因有車輛一直停靠在18棟右側的小門前,堵塞消防通道,這才選擇犧牲旁邊的綠化增加停車位,以期改善這一問題。“但我們小區的兩個消防通道常年處於關閉狀態,何談疏不疏通?況且新增車位後還不是照樣有車亂停在門口,加強管理才是硬道理。”張先生表示,去年物業犧牲近百平方米的綠化增了五六個車位,對緩解停車難、亂停車問題並沒有起到太大作用,反而影響了小區的人居環境。

業委會是否與業主溝通存疑

業委會通過議案必須召開業主大會,徵得絕大部分業主同意後方可實施,那為什麼江城花園裡還有那麼多業主對改建工作表示反對呢?

面對業主們的質疑聲,江城花園業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整個小區有500多戶住戶,800多輛私家車,但車庫、地面停車位、地下停車位加起來也就400多個,完全無法滿足停車需求,因此業委會才決定實施綠化改車位計劃。至於流程是否合規,該負責人堅稱召開過業主大會,改建工作也以通知的形式向業主們進行了公示。

對於業委會的回應,業主們顯然不買賬。有業主甚至表示,“業委會和物業說,每次改造或涉及動用維修基金的施工都有公示,需要業主投票表決的都有簽字,但從未見過,很多業主都說沒有看到過,沒有簽過字,我們需要他們提供存檔資料。”

相關部門已介入調查

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出臺的《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第二十九條規定,業主大會會議決定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以及改造、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

《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第三十條還指出,業主大會會議應當由業主委員會作出書面記錄並存檔。業主大會的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及時公告。

“因此,江城花園綠化改車位的前提是召開業主大會,並且起碼徵得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方可實施,此外還得保留會議存檔資料。”上述負責人表示,目前太湖新城物管科已派人介入此事,通過查閱相關會議記錄、業主簽名等資料進行監督,如確實存在不合規行為將立即叫停改造工程,並責令物業方面進行整改。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