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8年軍隊院校招生政策發佈(附招生計劃)

新疆2018年军队院校招生政策发布(附招生计划)

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生工作條例》(政幹〔2007〕389號)、《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工作實施細則》(政幹發〔2008〕19號)、《關於嚴格規範軍隊院校招收青年學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幹〔2015〕64號)、《關於做好2018年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工作的通知》(軍訓〔2018〕97號),以及自治區招生委員會《關於做好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8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新招委〔2018〕2號)精神,結合自治區和軍隊院校招生實際,現就做好自治區2018年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自治區和新疆軍區成立自治區軍隊院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院長擔任,副主任由新疆軍區招生辦公室主任擔任,工作人員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高招處、新疆軍區參謀部訓練處、政治工作部幹部處、保障部衛生處有關人員組成。辦公室主要負責軍隊院校招生的政治考核、面試、體檢、錄取的領導協調工作。各地、州、市招生委員會和軍分區(警備區)參謀部、政治工作部、保障部也應成立相應機構,根據自治區軍隊院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安排和要求,組織領導本地、州、市招生辦公室、人武部並協助軍隊院校招生人員開展有關工作。

各地、州、市招生辦公室負責通知考生並配合相關部門對考生進行政治考核、面試、體檢,同時要派出領隊到軍檢點負責配合軍檢點開展工作。

二、報考條件

(一)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普通高中應、往屆畢業生。

(二)未婚,年齡不低於17週歲、不超過20週歲(截止今年8月31日)。

(三)參加由軍隊組織的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檢,結論均為合格。

(四)軍隊院校飛行、機要、刑偵、藝術等專業招生如有特殊要求,須報全軍招生辦公室核准,並在本校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佈。

新疆2018年军队院校招生政策发布(附招生计划)

三、政治考核

建立政治考核責任制,嚴格執行考核標準程序,堅持誰考核、誰簽字、誰負責,確保考核結論準確。政治考核嚴格按照教育部、公安部、軍委政治工作部有關規定執行,考核內容不得由考生、考生家長自行填寫。

(一)報考軍隊院校考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新疆軍區政治工作部指導各級政治部門組織實施,各縣(市、區)人民武裝部會同縣級招生辦公室、考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學具體實施。考生戶籍所在地與其就讀的普通中學、教育機構或工作單位等不在同一區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報考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武裝部負責,考生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武裝部配合。

(二)政治考核對象為志願報考軍隊院校考生,報考軍隊院校考生政治考核的內容按照《關於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和軍隊院校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政治條件的規定》(政聯〔2001〕1號),標準按照徵集公民服現役政治考核的規定和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的有關政治條件執行,其主要內容包括考生的現實表現、宗教信仰、報考動機、家庭主要成員及主要社會關係等情況。

政治考核工作定於6月16日至18日進行,報考軍隊院校考生全部參加。縣(市、區)人武部會同縣(市、區)招生辦公室、公安部門組成考核組,由縣(市、區)人武部領導擔任考核組組長,具體組織政治考核。作出考核結論後,考核組組長簽字負責。考核結束後,縣(市、區)人武部及時將考核結論通知考生所在中學,對考核結論有異議的,考核組應及時組織複審。政治考核合格者,自帶《政治考核表》按規定時間到指定軍檢點進行面試、體檢。

四、軍檢

軍檢先進行面試再進行體檢。面試主要考察瞭解考生的報考動機和形象氣質、邏輯思維、語言表達和體能基礎等方面的基本素質。面試結論分為合格、不合格兩種,面試不合格的考生不再進行後續軍檢項目,面試淘汰比例應嚴格控制在20%以內。面試結果要當場告知考生,面試不合格的,應向考生說明原因,考生如對面試結果有異議並提出複議申請的,監督複議組應立即組織複議,並將複議結果告知考生,複議結論為最終結論,考生必須服從。組織面試的負責人要在面試結論上簽字負責。面試組負責收集考生《政治考核表》、《面試表》,彙總整理參加政治考核、面試考生名單。在監督複議組的監督下,會同體檢信息系統人員將考生政治考核、面試結論錄入體檢信息系統。

對考試工作人員在考試中的各種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執行。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教育系統工作人員,由違規行為人員所在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取消考試工作人員資格、撤銷招生考試工作職務,並給予調離現工作崗位、開除公職等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一)在出具、審定考生的報名資格證件、證明、體檢、檔案等材料(包括有關政策性加分所需的證明材料等)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二)在招生考試中行賄受賄、敲詐勒索;或徇私舞弊、濫用職權,不按錄取規定招收學生,或擅自招收不符合錄取標準的學生,致使招生工作受到重大損失;

(三)參與社會中介機構或個人非法招生活動;

(四)以任何名義和理由,收取與招生錄取掛鉤的費用;

(五)其它破壞招生考試工作的行為。

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社會其他人員,建議其所在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參照本條處理。

五、錄取

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錄取工作,在新疆軍區招生辦公室的協助下,堅持招生信息公開,嚴格落實高校招生信息“十公開”制度,及時向廣大考生公佈招生政策、章程、計劃、錄取結果等信息。由各軍隊院校招生辦公室會同自治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共同組織實施。

軍隊院校招生在本科提前批次投檔錄取。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根據政治考核、面試、體檢合格考生數據信息,依據考生志願和分數按院校招生計劃數量的110%由高分到低分投檔(投檔數量按四捨五入取整)。總分成績相同的依次比較單科成績,其中文科專業比較順序為語文、數學、外語,理科專業比較順序為數學、語文、外語。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檔。政治考核、面試、體檢結論為不合格考生,不得投檔錄取。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在投檔比例範圍內優先錄取。未被軍隊院校錄取的考生,繼續參加其他普通高等學校的錄取。上線考生不足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會同新疆軍區招生辦公室在網上公佈未完成計劃,公開徵集上線合格考生,並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和計劃缺額數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檔。錄取結束一週內,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向新疆軍區招生辦公室提供軍隊院校錄取考生報名數據庫、錄取數據庫及錄取考生名冊(加蓋公章)。

軍隊院校招生計劃原則上不作調整,因特殊原因確需調整的,由招生院校逐級向全軍招生辦公室提出計劃調整申請,全軍招生辦公室商教育部有關部門統籌考慮各省份生源情況,簽發《中國人民解放軍招生計劃調整通知單》,相關省級招生辦公室據此作出相應調整。

錄取過程中,招生院校與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如對考生退檔意見不一致時,由招生院校填寫《退檔申請單》,詳細說明退檔理由和政策依據,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提出複審意見。若雙方意見仍存在分歧,由全軍招生辦公室會同教育部有關部門作出最終裁定。

六、享受待遇

軍隊院校在新生入校3個月內進行政治複審和身體複查。經複審、複查合格者,軍隊院校學員即取得學籍和軍籍,享受部隊供給制學員待遇,發放津貼費,學習和生活費用由軍隊承擔,其家庭享受軍屬待遇;學員學習期滿,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德、智、軍、體等方面考核合格,准予畢業,發給畢業證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授予相應學位。畢業後,由院校根據全軍下達的分配計劃,統一分配到軍隊系統。

七、嚴格信息公開

深入實施陽光招生工程,加大招生信息公開力度,切實做到招生政策公開、招生章程公開、招生計劃公開、軍檢程序公開、軍檢結果公開、諮詢及申訴渠道公開、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公開、錄取新生複查結果公開,確保軍隊院校招生工作全程公開透明。

八、管理與監督

軍地各級招生部門要高度重視軍隊院校招生工作,加強全程監督,嚴肅查處問題,嚴格責任追究,讓招生紀律成為“高壓線”。各級招生主管部門要嚴格執行國家和軍隊關於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制度,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維護考生利益,確保招生質量。軍隊院校必須按時完成審檔工作,不得無故拖延錄取時間,確保考生電子檔案正常流轉和錄取工作順利進行。新疆軍區紀委指導各級紀檢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一)軍地各級招生部門應嚴格落實監管機制,暢通來信來電、網絡舉報渠道,織密群眾監督之網,讓招生工作在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社會監督下進行。

(二)全軍招生辦公室會同教育部有關部門視情組成聯合巡視組,檢查督導各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省軍區招生辦公室和招生院校的有關工作。對招生中的違規違紀問題,一經核實即嚴肅懲處當事人,並倒查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三)各級招生部門要制定更具體招生工作檢查監督實施辦法,加強關鍵工作環節和重要節點監督檢查,嚴禁簡化程序、虛化過程、遷就照顧、降格以求,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確保招生質量穩步提升。

新疆2018年军队院校招生政策发布(附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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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黃埔一號

刊期 | 20181366期

本期編審:錢曉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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