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窗外有小偷,大声呵斥小偷坠楼身亡,业主是否需要负责,为什么?

阪东秀人

这个问题很常见,窗外发现有小偷,人们的第一反应都是大叫一声。这大叫一声,有可能是被吓得尖叫,也有可能是大声呵斥,这都是人的本能反应。不可能发现有小偷,还不让人喊一声啊?

至于说小偷坠楼身亡,这可能是小偷做贼心虚的,被吓得坠楼身亡;也有可能小偷是忙不择路,跳楼摔死的。但是不论怎么样?这都是小偷自身原因造成的。

如果小偷被吓得坠楼身亡,那只能说明小偷明知道偷东西是高危行业,心理素质还不过硬,经不起人们的呼叫,本身就不该偷东西,不适合做小偷。像这样的小偷,以后就不要再出来丢人现眼了。如果小偷是自己跳楼身亡,那只能说明小偷武艺不精,还没有练就“不上蚤时迁”功夫,技术不行,是自己跳楼失败造成的,所以他的死亡怨不得别人。



不知道你是否认为业主能不能喊这一嗓子?


法重情深

业主没有责任,而且是为民除害,小区该嘉奖。小偷业务不精,技术不熟练,自己摔死,死得其所,只是一楼的业主倒霉了,窗户前面多了一个死尸,一开窗,一看窗外就多了一个想象,这才是最倒霉的。

家是一个人最安全的港湾,因此法律对家的保护也是非常突出的,任何一个人,在保护自己家的情况下,都是可以理解的,像这个案子,小偷爬窗户,想要入室盗窃,业主完全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是正当防卫行为,别说他一声吼,即使打下去,也是正当防卫,因为他是在保护自己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是要鼓励的,要支持的。

现在像这种攀爬阳台入室盗窃的案例时有发生,有的小偷携带凶器入室盗窃,案子性质已经转变为抢劫了,有的小偷盗窃被发现,而杀害房主的案例也不少见,所以对这样的小偷不该心存怜悯,就应该打下去,他死了,就是为民除害了。

现在有些人,不知道哪根弦没长明白,挺想替这样的小偷辩护的,我觉得这就是助纣为虐,也是在增长小偷的气焰,按照他们的想法,是不是得把小偷请下来,请到屋子里,泡上茶,问问小偷大爷有啥需要,双手奉上,纯属混蛋逻辑。

对待这种爬到窗前的小偷,一定要除恶务尽,别做东郭先生,否则,自己和家人倒霉。有的小偷家属所要业主巨额赔偿,他们想多了。


韩东言

爬树偷摘杨梅摔死都能控告杨梅主人主张赔偿巨款。

遇此情况,为免麻烦,应该好言将该梁上君子恭请入来,冲壶好茶或倒杯好酒。然后一起围炉夜话。完了作别赋诗一首~敝窗不常开,鄙人不常在,今宵惜别后,何日君再来?


闪烁32439115

住户主观上无法判断是入室盗窃还是入室抢劫,甚至可能是入室杀人。我们只能判断这种不正常的行为是犯罪行为,会危害我们,我们要制止。不能因为事后确定是小偷,而对住户判定防卫过当等不利的责任。举个例子说明:一女孩被一男子强行扒光衣服,但下一步还没有实施,男子被见义勇为的人制止而受伤,事后调查男子是医生,难道我们会判断该男子不是实施强奸,而是给女孩看病吗?所以我认为法律在判决的时候,不应该以事后调查的犯罪人的犯罪目的为依据,而应该以犯罪时受害人的第一时间判断为依据。因为这个判断是每个人基本判断。这就是社会上每次出现这类事的时候网友都很愤怒的原因所在。


东154039676

2015年2月10日,安徽六安滨河小区发生过一起这样的真实案例。

凌晨1时许,滨河小区一户三楼人家的窗台上,突然冒出个人,男主人发现后,大声呵斥了一句:“搞什么东西!”接着,窗户上就没了人影。随后,赵先生和妻子听到楼下发出“扑通”一声响,便起身查看,发现楼下躺着个人,于是报警。

因为赵先生并没有直接接触小偷,主观上也没有想对其造成伤害,所以呵斥小偷的行为并没有什么不当。而小偷之所以坠楼,是因为自己违法在先,被人发现后选择逃跑路线和手段不当,责任应由自己承担。

进一步说,即使该小偷从窗户进到室内,与主人发生肢体接触后又从窗户逃跑而坠楼,主人也不需承担责任。

但有一种情况例外,如果主人发现窗户上有小偷,或者小偷在逃跑过程中被主人推下去,那就需要承担过失杀人的责任了。

所以,真的遇到这种情况,如果小偷已被吓跑就不要上手,为了解气所做出的的过激举动,可能会导致自己的行为违法。



红枫文史娱

凭什么需要负责?他们既然选择了这种“高风险”工作,就应该有准备随时做出“牺牲”。做为家属好意思提出要赔偿。谁要是认为有责任,就让小偷们天天光临他家。

是不是应该这样:轻轻扶进来,再小心翼翼地送出去,拍拍偷儿的肩膀,说:下次不要爬进来了,走楼梯,也不要敲窗户,要撬门,这样安全。你还叫个车把他安全送到家,不然路上出事搞不好你也要负责?

谁要为小偷辨护,那这个肯定是小偷,或是小偷们的家属及亲戚,再就是想去偷,为以后他们自已去偷辨护。 你说你是小偷,谁知道你会不会害人命,这种由偷变杀人的案例也不少啊,违法在先的人引起的其他后果应当由违法人自己承担。

主人怎么能在那一瞬间认定窗外的那个人是偷盗犯还是杀人犯?如果主人想反抗外来者过程,导致外来者坠楼,主人何错之有。


笑搞

记得刚不久的一个案子,男主发现前方肇事司机逃逸,他追赶过程中致使肇事司机在火车道被撞身亡,然后司机儿子将男子告上法庭,司机儿子承认父亲肇事逃逸,表示男子追赶没有问题,但是追赶过程中没有估计他父亲的安全,致使死亡,所以提出赔偿,之前中国法律一定是按死者为大,多少也得赔点,但这两年社会呼声越来越高,法律对于保证好人越来越完善,最终判决男子无罪,之后,当地政府给这名男子颁发了见义勇为奖,你们看,社会正能量确实在悄悄改变着


松鼠的奶油蛋糕

发现窗外有小偷,心里着急,大喊一声小偷坠楼身亡,业主不负责任。

发现窗外有小偷,由于害怕,大喊一声,是每个人都会在情绪失控下的做法,也属于正当防卫。所以业主不负责任。


元宝中医

每隔几天,就会看到一个关于小偷的话题,而且大家的回答热情都满高涨的,而且看评论,大家无不对小偷深恶痛绝,都认为是为民除害,应当拍手称快!

作为普罗大众中的一分子,笔者又怎能逆大家的意见而行呢,当然是无不犹豫地持赞同态度!

就题目而言,这户人家真的太实在了吧,小偷出来偷东西,自己爬墙,一不下心摔下去了,跟这户人家有什么关系呢?而且小偷已经去见阎王爷,他自己又不能死而复生说是受到这户人家的呵斥,受惊摔下去的,这户人家何必自己出来大包大揽,往身上惹事呢?

难不成这个小偷有同伙,正在对面的楼层上,一手拿着望远镜,一手拿着手机在录像,而且还在小偷身上放了一个录音机,为的就是防止有人突然呼喊,保存证据?如果真的这样,那他们就是高智商犯罪团伙了,根本就不会从事这么具有人身危险性的攀爬盗窃活动了!

实际上,这户人家在发现小偷时进行呵斥是再正常不过之举,稍微具有一点正义感之人,碰到这种情况,都会这么做的!那些提出不同意见之人,难不成你们遇到这种情况,还会轻轻地告诉小偷,外面危险,快进来,到家里喝杯茶,吃点东西,然后再礼送小偷出门,也许互相再交换一下名片,探讨一下人生,最终交个朋友?


打虎拍蝇

这样也要求赔偿是不是太过分了?上次看了个新闻一男的偷电动车被两个人追捕,另外一个大叔上去帮忙按住小偷,结果小偷威胁大叔说“你别让我看清你的脸,不然有你好过”大叔就把小偷身上的衣服罩在小偷脸上,后面警察来了之后发现小偷已经死亡,大叔后面被小偷家属起诉要求赔偿70万,经过几次上诉申诉才得以维权,法医检查小偷本身有十年吸毒史,身体内部多个器官都已经衰竭,加上逃跑过程中情绪激动呼吸急促所以造成了死亡的原因,这两种情况都差不多,小偷本来就人人恨之,看起来他即使被抓捕也罪不至死,但是他命中注定就要在此时死,只不过老天借人搭个桥而已。这些都是不能事先预料的。业主只是出于自己的职责,如果有小偷业主都不吭声。那居民丢了东西是否也要业主来赔偿?直接说我认为小偷就是死不足惜。本身心态就不好迟早要吃牢饭,在社会上就是人渣垃圾,要求赔偿的家属真不知道哪来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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