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手机被班主任没收并拒绝归还,班主任是否侵犯了该生的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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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对手机的依赖性越来越强,如今学生带手机上学也很普遍。学校规定学生不得带手机,但学生还会明知故犯。这时班主任会出面没收学生的手机,为保障学生用心学习,可以暂时保管。但班主任不能拒绝归还学生的手机,甚至破坏手机,这样的行为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


该生手机被没收,班主任拒绝归还,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手机是你的合法动产,你拥有该产品的所有权,任何个人与机关(除执法机关外)无权占有或扣留。学校有规定不得带手机上学,但没有规定老师没收手机不归还。《物权法》相关规定指出这样的行为侵犯了个人财产权,学校或个人都没权利没收学生的手机。


班主任为了学生的学习,没收学生手机但最终要归还的。班主任没收学生的手机,正确的处理方式是联系学生家长,把手机交到家长手中,共同监督学生学习,严禁学生带手机上学。该生的班主任拒绝归还,侵犯了该生的财产权。学生可以对班主任进行民事诉讼,要求归还手机。但最妥当的方法还是让学生家长与班主任干涉,有效地沟通私下解决问题最好。


教师是一份教书育人的高尚职业,相信老师都是恨铁不成钢的。面对学生贪玩手机的现象,只能没收手机让学生安心学习。学生的家长应该与班主任谈判,就手机的问题与学生的学习问题,通过交流来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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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观点,主张把手机还给学生的家长真他妈的混帐,我有一个侄儿在中考前是以第一名的成绩直接被县城最好的中学直接录取的。谁知在高中三年的时光就是手机害的,在高一,高二,这二年老师说在课堂上不准用手机,发现一部,直接扔水里。谁知高三就成绩下滑,什么原因,就是上瘾了,没有手机就去网吧,把什么学习统统忘了,最后高考过后,傻眼了。当然没法只有复读,转了一所学校,当然家长与老师共同管理,基本上只是打电话和家里联系才用手机,平常都是班主任在保管,当然最后也顺利的考上了大学。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没有骗大家,只是我没有叙说详细,少用手机,对学生有好处。


此用已关机

首先,我想区别一组概念:犯法和犯罪。犯法是一个上位概念,意指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而犯罪意指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刑罚的行为,犯法不一定是犯罪,但犯罪一定是犯法。很多人看到题目中的犯法二字,将其等同于犯罪行为,自然就会曲解这个题目,因为老师的行为确实不妥,但还不至于达到犯罪程度。

我承认这名老师的行为初衷是值得称道的,他为了学生能够认真学习,才将手机予以没收,但是,为了达到一个好的目的,就可以不择手段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举重以明轻,控制人口是一个好的目的,但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多样,可以提倡人们少生优生,也可以直接清除缺陷人口,甚至搞一个种族屠杀!你觉得用屠杀手段控制人口是合理的吗?同样道理,你还觉得用侵犯权利的方式督促学生是合理的吗?从古至今,“用坏的手段达成好的目的”的观念不知产生多少偏执变态的人。

具体而言,老师确实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该手机的所有权归属学生,学生当然对该手机享受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完整权能,但老师违背学生意愿,从学生手中将该手机侵而夺之,使其丧失了手机的占有,已经侵犯学生享有的物权了,学生当然有权向老师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学生家长明确要求老师返还手机,老师拒不返还,这一行为已经具有侵占之嫌了。

很多人都觉得老师行为并非不妥,一方面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另一方面是因为老师没收学生物品的传统由来已久,但是,老师真的有没收学生财物的权利吗?这时候别拿着校规校纪来跟我掰扯,因为校规校纪的效力层级远远不如法律规定,这是不容置疑的,法律明确规定个人物权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个人、单位都不能侵犯,连国家征收、征用都要履行特定程序并予以补偿,区区学校有什么权力私自扣押学生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至于有人说为什么公安机关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扣押、查封我们的财物,那是因为有关法律赋予了他们权力,并且他们行使相关权力也有遵守程序,事后还要及时归还权利人。没有哪部法律赋予了老师没收财物的权力,更别说事后不归还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因此,老师没收学生手机,其心可谅,但其行欠妥。教育方式确实需要有所转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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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可能性。

第一:这位被没收手机的同学真的不是“善茬”,上课不认真玩手机,自习课不认真学习玩手机,这才是老师没收其手机的主要原因。而且在这位学生家长索要手机之后还不归还要求继续保管学生的手机,这老师得多操心学生的学习和成长,也可见这位学生是多么的让老师不当心。

第二:家长和老师共同出演的一出戏,或者是家长自导自演的一出戏,在内心深处家长比较认同老师的做法,为了搪塞和敷衍自己的孩子,编造出来的谎言,老师成为学生心中的“背锅侠”。

我想这个问题是某个孩子提出来的。我有几句话想说:

少年,别知道点法律词汇,就开始提财产权,要拽各种词汇,老师能拿出一堆一堆的甩在你的脸上,你以为老师会“贪图”你的手机?没收你的手机是为了“据为己有”?拿脑子想想好不好?

或者你以为老师会“偷窥”你的隐私,难道你的这位同学没有把手机设置开机密码?没有各种复杂的指纹解锁或者图形解锁?老师是要无聊到什么程度才会想着要解锁你的手机?一般情况下老师都是把手机锁在某个很安全的柜子里,等到学生的综合状态达到老师满意的程度之后(包括学习成绩、纪律安全等问题),老师会主动把手机归还给学生。

有人也许会说:老师吗,干嘛要一刀切呢,要好好去引导学生,每个学生的本质都是不坏的,你引导好了,学生整天玩手机也能考第一名。

让我严肃认真的告诉你,在一线很多年,还真的很少遇上这样的学生。老师要面对全班的几十个学生,如何才能做到精准的引导?我想很多家长都会感慨孩子不好管、不好教,一个孩子的父亲和母亲把全部的关注都投注在一个孩子身上的时候还会感觉力不从心,老师要把自己的精力分散到几十个孩子身上,能给你的孩子多少时间?

犯法这个词,说起来真是搞笑!

那我说你不认真学习也犯法了,你同意吗?


九斗学生心理

我当班主任十八年了,今天暂不从法律角度来解析这个问题(我相信班主任拒绝归还是暂时的,没有一个老师会真侵占学生手机),我从班主任角度来谈谈我的作法和看法。

在讨论老师没收手机是否侵犯了学生财产权之前,我觉得老师(学校)首先应跟学生"约法三章"。现在手机问题绝对是最令家长和老师头疼的问题,不少学整天沉溺于手机网游,不仅学习成绩下降,身心更受到严重伤害,有的学生为了一部手机对父母怒目相对,恶语相向甚至大打出手离家出走,绝大部分家长管不了。当班主任近二十年了,见过不少因为学生沉溺于手机而发生的"悲剧",心里真的很痛心,一部手机,真的毁了不少学生,原因?除了手机网游的致命诱惑力外,与我们的过度宽容,过度纵容有关。



我必须先说明一点,世界上有不少国家是明令禁止学生带手机进入校园的,比如日本有些县议会通过决议禁止中小学生带手机进校园,英国教育部规定禁止学生带手机入校园,违者学生可能面临严厉惩罚等等,法国,芬兰也有严格规定。而我们在这方面太仁慈了,让老师无所适从,学生则有恃无恐。



不过我们学校的做法效果很不错,很少出现学生校园使用手机问题,基本不会发生手机冲突问题。

我们学校规定,严禁带手机进校园,若学生因特殊情况确需带手机到学校(主要是路途远的,需与家长联系),必须由家长和学生写申请,并保证只在放学后开机使用,其它时间禁止使用,家长,学生,班主任三方签字。而对于违规带手机,违规使用手机的,措施很简单:暂时没收手机,到学期结束后才退回。这个约法三章,在开家长会时会专门给家长解读说明,让每个家长都知道学校的规定,家长都一边倒地支持学校支持班主任,效果还是不错的。



这样,算侵犯财产权吗,如果这也算,我就无语了。(配图第一幅网图,第二,三幅东方ⅠC)


途虫的百味人生

班主任的做法不正确,不归还手机是毫无道理的。所以收学生手机的真实目的,值得探个究竟。

学生违反了学校或者班级的规定,把手机带进了校园,带进了教室,被班主任发现,并予以没收,这个可以理解。学生能接受这样的没收,家长也会支持班主任的做法。但这是建立在,班主任是为了学生的学习,为了不让学生沉迷于手机,影响到学生的思想和行为。没收只是暂时地保存,以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而不是谁要也不给,不是占为己有。

这位班主任的做法却让人怀疑。如果说学生去要手机,班主任不给,还可以理解为是想让学生彻底改正。但是家长来要手机,班主任不给,就让人不理解了。难道班主任就是为了收手机而收手机?即使班主任不是为了学生,而是为了执行规定,而是防止本班的学生拿了手机,被校长发现而影响本班的积分或自己的钱包,也不能把手机据为己有。学生违反了规定要教育,要通过讲事实说道理,必要时可以给予适当的惩戒,也可以请家长,向家长说明孩子的在校情况,争取家长的配合、督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让学生健康成长。

此班主任的做法,不但会自毁形象,也会让该学生(还会有其他学生)心生不满,因此会给自己的班主任工作带来更多麻烦,更会因此而得不到家长的支持,反而会与家长产生矛盾,制造出不应该发生的事情。到最后还是要归还手机,因为不归还手机,实在是没有道理。

学校是教育人的地方,班主任承担教育学生的重要责任。自己的思想和行为都有问题了,还有什么资格教育学生,还谈什么师道尊严,还谈什么威信,还怎么能教育好学生!

说不好听些,这位班主任就是假公济私!他是以自以为是的手段,占有学生的个人财产,即使够不上犯法,但也是不道德的行为!班主任这样做,真是丢人,真的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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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讨论一个问题。老师及学校对学生有没有管理权与监督权?如果有,再说正题。

学校与老师为什么禁止学生在学校携带并使用手机?答案是非常简单明了的。手机对于中学生而言是百害而无一利。学生拿手机都做什么?第一,玩游戏。而且通常都是很容易让学生上瘾的游戏。第二,看小说或视频。基本上都是乌七八糟的内容,绝对没有正能量。第三,聊天。如果与亲朋好友聊天还好,问题是学生与陌生人聊天。不用说都知道这里面的风险与危害。第四,考试作弊。要么搜索答案,要么发送答案。无论哪种情况,都让孩子养成了弄虚作假的不良习惯。

基于以上几点,学生在学校带手机应该不应该没收呢?如果广东家长认为孩子带手机是可以接受,不用没收,学校自然不用找这个麻烦。问题是,家长会认同孩子上学带手机吗?如果不认同,老师可以跟家长达成共识,让孩子尽情的使用手机好了,后果有家长及学生负责。如果家长认为孩子拿手机没有好处,而且影响学习,希望老师加强管理,那老师没收学生手机就是学校正常管理的一部分,应该被认为是理所当然,责无旁贷,否则就是学校及老师的失职。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学校是一个集体场合,应该本着尊重多数,照顾多数的原则,统一管理标准与要求。个别学生的要求应该服从学校的总体要求。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学校尤其如此。所以,如果学校在争得大多数家长及学生同意的基础上,规定学生在校不准使用手机,就是合理合法的,学生应该并且必须遵守。

最后再说归还的问题。据我了解,班主任没收学生财物,基本不存在不归还的问题。可能会交还给家长,也可能在学生毕业时归还。所以,所谓的不归还应该是暂时的。

综上所述,老师没收学生手机等物品,可以视为学校正常管理的一部分,无可指责。反之,如果动不动就依这权那权相要挟,势必会束缚班主任的管理,影响管理力度与效果,最终吃亏的还是学生。

人生漫长,紧要处只有几步。让青少年学生在一种健康的环境中健康的成长应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一路顺畅

提这个问题的人纯属胡说八道,歪曲事实,断章取义,这个孩子的家长更是人事不懂,恶人先告状。

这件事跟财产权无关,我也根本不相信这个问题所说的,老师没收手机拒绝归还。这个问题,咱们不妨先较较真,是老师占为己有拒绝归还,还是答应放假归还,先把这个问题弄明白了比较好。

再一个问题是,学生上课玩手机,老师才会没收,学校三令五申不能玩手机作为家长的,不但不管孩子还纵容,你家孩子是买手机送的吗?老师替你管,你不但不领情,还狗咬吕洞宾,我看这一家人都是糊涂蛋,王八蛋了。

老师没收手机,这是在强化纪律,没有错误,而且也没有一个老师会把没收的手机窃为己有,通常做法是,放假的时候还给学生,回家了,学生爱怎么玩就怎么玩。就不管老师什么事了。

像这个老师,绝对是负责任老师,否则管他干啥,你又不是隔壁老王,明明你好心,却不得好报,图啥呀,遇到这样家长,就收起善良,他们一家好自为之,自生自灭吧。这样总比告状投诉强,接下来可能就会到处举报了。


韩东言

首先呢,老师拥有维护课堂和学校秩序的合法权利,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就代表认同学校的合法的规定,维护课堂和学校的秩序就是学校的权利,自然老师没收学生手机是不犯法的。

但是没收不代表可以非法侵吞或者损坏学生手机,这是两码事,如果损坏或者侵吞那自然是犯法了。

其次,学生是要求老师归还手机的,老师可以拒绝,学生不是独立的法人,只有他的监护人才可以要求老师归还或者赔偿。老师如果拒绝了监护人的要求那就涉嫌侵吞私人财产自然是违法了。

最后想说一句,孩子上学给他手机真不是好事,谁都上过学,自个当时自控力应该心里有数,爱孩子也应该有个谱,什么该给,什么不该给做大人的心里应该有数,不要说什么孩子万一有事什么的,你孩子在学校有事老师自然会跟你联系,你有事请假什么的还不是要去找老师?那么孩子要手机真有那么必要?即使有必要那么多老人机,买一个不就行了,买智能机真的是坑自个孩子


剑舞九州1

对于这个问题,我只想说,扯蛋。

大家好,我是秦山之巅,从事初中英语教育20多年,一直担任班主任工作。我所在的学校是一所寄宿制学校,百分之九十五的学生是留守儿童,我们无论校规班规都要求学生不能带手机进入学校,虽然学生包括部分家长都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理由要求带手机。我的解释很简单,如果说是为了联系孩子,可以随时打我电话,我手机24小时不关机。孩子有什么事情要和家长联系,也可以随时用我手机打电话。

学生带手机进校园的危害性在这里玩就不多说了。对于个别不遵守纪律的学生,我的处理方式也和学生说的很清楚。第一次带手机过来,星期五让学生带回去,并且要求学生不要再带到学校。第二次带过来,我会联系家长,让家长亲自过来拿。但是还是会有极少数学生对老师和家长的教育置若罔闻,仍然带手机到学校,那么,我会留到学期结束再交还给学生。没有哪一个老师会把学生的手机据为己有,这怎么叫做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这不纯粹叫做扯蛋。

上面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个人看法也是我一直以来的做法,欢迎大家关注留言,一起探讨教育教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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