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市政府办公室、财政局、法院等,通化市任免一批干部

涉及市政府办公室、财政局、法院等,通化市任免一批干部

涉及市政府办公室、财政局、法院等,通化市任免一批干部

6月27日上午,通化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会议表决了人事任免事项。

通化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18年6月27日,通化市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史秀明为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龙艳为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朴永革为市财政局局长;

耿春峰为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姜志军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于凤翔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陈旭升的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赵禹的市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任命:

闫树龙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

孙建敏为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张怀胜的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郑武哲的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建伟的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朱向阳的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吕全红为通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勇为通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钦春为通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牟文强为通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孙宇时为通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郭世凤

的通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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