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上午,通化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会议表决了人事任免事项。
通化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18年6月27日,通化市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史秀明为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龙艳为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朴永革为市财政局局长;
耿春峰为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姜志军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于凤翔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陈旭升的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赵禹的市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任命:
闫树龙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
孙建敏为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张怀胜的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郑武哲的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建伟的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朱向阳的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吕全红为通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勇为通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钦春为通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牟文强为通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孙宇时为通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郭世凤 的通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閱讀更多 吉林電視臺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