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兩名“善心匯”成員一審被判刑

日照两名“善心汇”成员一审被判刑

誤入傳銷組織,本是值得同情的受害者,卻為了所謂高額回報誘惑他人入局,變成了令人憎惡的施害者。近日,經日照市東港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一審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被告人秦學明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判處被告人秦學東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日照两名“善心汇”成员一审被判刑

(網絡配圖)

秦學明、秦學東加入的傳銷組織“善心匯”,全稱“深圳市善心匯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 這個組織自成立以來打著“扶貧濟困、均富共生”的幌子對外進行虛假宣傳,藉助互聯網平臺,以高額返利為誘餌,大肆發展會員從事傳銷活動。“善心匯”要求參加者繳納 300元購買“善種子”來獲得會員資格,再購買“善心幣”進行投資,以發展新會員數量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下線。2017年,該組織被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其組織策劃者張天明等人已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日照两名“善心汇”成员一审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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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秦學明、秦學東開始時與其他受害人一樣,不瞭解“善心匯”非法傳銷的性質,就加入了該組織。後來他們儘管發現善心匯組織的盈利模式存在問題,遲早會有崩盤的那一天,但被高額回報矇蔽了雙眼,仍然不斷髮展會員。截至案發,秦學明共發展會員5層90人,秦學東共發展會員4層37人,最終兩人都受到了法律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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