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什么情况下,可要求拆迁人,支付违约金?

被拆迁人什么情况下,可要求拆迁人,支付违约金?

一、拆迁中,被拆迁人,安置补偿的选择,一般为三种:货币补偿;产权置换房屋;两者相结合,在一定产权置换房的基础上、再收取部分补偿款。

二、拆迁方,在拆迁中,不得违背:

(一)先补后拆:被拆迁人,应先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再搬迁。其能够最大程度的避免,房屋被拆后、却拿不到补偿款,甚至旧房被拆后、没有新房的情况。

(二)拆一还一:若被拆迁人,选择产权置换,最基本的利益保障是,以1:1的面积计算标准,将自己的房屋、与拆迁方提供的房屋进行置换。

(三)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不下降:拆迁行为,必须保证被拆迁户的生活水平、在拆迁后应等于或高于原有生活水平。

三、若选择产权置换:最基本的权益保障是,以1:1的面积计算标准,将自己的房屋、与拆迁方提供的房屋进行置换。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拆迁人应当依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向被拆迁人交付置换房屋,或者,为被拆迁人办理置换房屋的产权证。

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拆迁人,支付违约金的情况是:

(一)《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拆迁人未按协议中约定条款,向被拆迁人交付置换房屋、在约定的时间内未给予被拆迁人安置房(或回迁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违约金。

1、在《协议》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的:依其约定。

2、在《协议》中,对违约金未约定的:由法院,参照房屋逾期交付使用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计算违约金。

(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拆迁人未按协议中约定条款,为被拆迁人办理、置换房屋产权证的,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违约金。

1、在《协议》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的:依其约定。

2、在《协议》中,对违约金未约定的:依照房屋的市场价值,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违约金。

(采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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