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弘扬婚嫁新风,抵制高额彩礼”先进典型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抵制高额彩礼,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倡树文明新风,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弘扬婚嫁新风,抵制高额彩礼”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

一、指导思想

通过评选、表彰、奖励“弘扬婚嫁新风,抵制高额彩礼”先进典型,引导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高额彩礼,切实做移风易俗的实践者、推动者、建设者,推动社会风气的不断好转。

二、评选条件

1、郓城县农业户籍,长期在本村生活居住(长年在外务工者不在此范围)。

2、符合法定结婚年龄,为初婚,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举行简易婚礼。

3、能够积极倡树文明新风,反对陈规陋习,喜事新办、不攀比不浪费,不要彩礼,自己家业自己创,村民普遍认可。

4、在婚恋过程中拒绝彩礼及房、车等贵重物品。婚礼简朴,无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行为。

5、典型可以是女青年,也可以推荐女青年父亲(母亲)。

三、评选步骤

1、广泛发动、调查推荐阶段(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10日)。先进典型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各乡镇街区党委政府发动,团委、妇联、民政等部门积极配合,经村两委宣传、调查、了解、推荐上报。

2、乡镇街区初步审查阶段(1月11日-1月15日)。各乡镇街区对村上报的典型进行筛选审查,将真正符合条件的填表盖章并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把关签字后,上报县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郓州大厦1419室)。

3、全县审查、评比阶段(1月16日-1月25日)。县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乡镇街区上报的侯选人再次进行调查,并在有关媒体公示,最后确定全县“弘扬婚嫁新风,抵制高额彩礼”先进典型。

4、表彰奖励(1月26日-2月1日)。通过召开全县表彰会等形式对评选出的“弘扬婚嫁新风,抵制高额彩礼”先进典型进行隆重表彰,颁发证书和奖金,并通过各种媒体大力宣传。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发动。各乡镇街区、各村(社区)要把这次评选表彰活动作为移风易俗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布置、积极安排。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各种途径宣传评选活动意义和评选办法;宣传抵制高额彩礼的意义,通过评选活动进一步营造推进移风易俗、抵制高额彩礼的良好氛围。

3、坚持标准,积极推荐。各乡镇街区、村(社区)要把评选标准下发到各村(社区),按照标准推荐人选,并对推荐人选调查核实,保证推荐人选的真实性和公认度。

附件:“弘扬婚嫁新风,抵制高额彩礼”先进典型推荐表

2017年12月27日

附件

“弘扬婚嫁新风,抵制高额彩礼”先进典型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配偶

姓名

年龄

单位

乡镇(街道)村

















推荐意见

村(盖章)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 乡镇(街道)(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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