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酒樓服務員調包客人茅台酒被捕,涉嫌盜竊罪!

攜帶好酒去酒樓宴請朋友,不料被酒樓服務員調包。近日,犯罪嫌疑人黃某某因涉嫌盜竊罪被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深圳一酒樓服務員調包客人茅臺酒被捕,涉嫌盜竊罪!

2017年12月25日晚,沈先生邀朋友到一酒樓用餐,為了招待好朋友,他專門準備了4瓶飛天茅臺酒,其中一瓶茅臺酒是2014年份,另外三瓶為2016年份,因朋友暫時未到,沈先生便將茅臺酒放在包房窗戶旁的桌子上。 在酒樓工作的犯罪嫌疑人黃某某看到後,趁沈先生不注意時,將自己事先準備好的殘酒與沈先生帶來的三瓶2016年份茅臺酒進行調換,並將調換的茅臺酒藏匿在自己的更衣櫃內,後帶出酒樓進行售賣,非法獲利3300元。經黃某某供述,其平常在工作中經常將顧客留下的殘酒重新灌裝,為日後盜竊做準備。

檢察官以此案例向廣大消費者提個醒,自帶酒水到酒樓消費時需提高警惕,尤其是高檔酒水可以採取在瓶子上做標記等辦法防止被調包,避免自己在遭受財產損失的同時還喝到假酒傷身體。

(原題為《深圳一酒樓服務員調包客人茅臺酒被捕》)

深圳一酒樓服務員調包客人茅臺酒被捕,涉嫌盜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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