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級貧困縣公安局半年喝600瓶“茅臺” 理由是“為了省錢”

安化縣公安局食堂包間

國家級貧困縣公安局半年喝600瓶“茅臺” 理由是“為了省錢”

安化縣公安局食堂包間

近日,國家級貧困縣——湖南省益陽市安化縣公安局違反公務接待規定、違規公款吃喝問題引發熱議。據益陽市紀委監委通報稱:2016年6月,安化縣公安局違規從貴州省仁懷市茅臺鎮以每瓶80元的價格,採購了600瓶白酒。至2017年1月止,該批白酒被安化縣公安局機關食堂用於112次晚餐接待消費,其中用於內部違規公款吃喝22次,用於無公函接待消費90次。

這起違紀案件的細節觸目驚心。據悉,安化警方駕駛警車10多個小時,千里迢迢前往貴州省茅臺鎮採購白酒,理由竟是“為降低公務接待費用支出”。因為“當時幾乎每個工作日都有接待任務,晚餐基本上都喝酒,以酒鬼酒為主,從店裡買200多元一瓶。一桌6到10人,用酒少則兩瓶,多則五六瓶。大家都覺得這麼喝划不來,而且口感也一般。”顯然,來自茅臺鎮的白酒對了他們的胃口:僅半年時間,600瓶白酒在公安局食堂全部喝完。

據調查,600瓶白酒中,有115瓶用於節日、離退休老幹部聚餐等消費;141瓶用於領導出差聯繫工作以及幹警拔河、籃球集訓等活動消費;另有344瓶用於接待上級部門審計、檢查、開現場會等公務消費,共計90次,均無接待公函。

當地官員解釋稱,當地酒風盛,崇尚喝酒,把喝酒當作提高士氣、膽氣、豪氣的一種方式。比如破了案喝慶功酒,一段時間案子沒破也會擺酒慰問。相關負責人介紹:“公務接待中,比例最大的是市局來人,再就是外地警務協作。安化勞務輸出多,很多外地公安來安化追逃,第一頓飯我們必須請。”

這無疑是一起典型的頂風違紀案例,當事人最終受到黨內警告、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及誡勉談話處分。不過,上級工作檢查就要喝酒?聯繫群眾就要喝酒?工作交流必須喝酒?提高士氣就要喝酒?80元一瓶的白酒對於貧困縣來說就算便宜?

黨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已經多年,公安部和湖南省也對公務人員飲酒有明確規定,然而安化縣公安局依然頂風作案,公然違法違紀,打著各種旗號違規採購,違規接待。此外,去安化縣參加部門審計、檢查、開現場會等上級幹部,也沒有把“八項規定”精神當回事,沒有黨員幹部以身作則的意識,更沒有承擔對下級的監管責任,縱容了安化縣公安局違法違紀問題的產生。

作風問題無小事,作風建設在路上。黨中央的反腐肅紀的決心和力度有目共睹,但個別地區和個人仍心存僥倖,頂風作案;有些幹部缺乏監督的勇氣,喪失原則,給了“四風”問題死灰復燃的機會。在一些地區,整治作風之垢的力度還須進一步加強,制度還須進一步完善,“緊箍咒”應常念不止,對違法違紀人員應嚴懲不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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