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企业少报社保基数对职工有何影响?

划重点!企业少报社保基数对职工有何影响?

职工工资每少扣10元 用人单位将少缴社保约28元

昨天的报道提到:国家规定,职工应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本年度缴费工资基数。“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是广义的工资,一些企业在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基数时未将奖金、补贴等计算在内,实际是一种违法行为,降低了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侵害了职工社保权益。

在申报缴费基数时,假如:职工甲2016年度“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4200元(其中,月工资平均4000元,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月平均200元),企业为该职工申报缴费基数时不按照4200元申报,只申报4000元,少报200元。对企业、职工都有哪些影响呢?下面用数据逐一说明:

每月缴纳社保费时:职工工资少扣额=(4200-4000)*10.3%=20.6元,职工工资每年少扣247.2元。

企 业 每 月 少 缴 额=(4200-4000)*28.02%=56.04元,企业每年少缴674.48元。即:职工工资每少扣10元,用人单位将少缴约28元。这也是企业少报缴费基数并试图说服职工认可少报缴费基数的根本原因。而很多职工默认单位少报缴费基数,一方面是由于在单位上班,处于“人在屋檐下”的困境;另一方面,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由于职工对少报缴费基数对社保待遇的影响了解太少。

划重点!企业少报社保基数对职工有何影响?

职工享受各项社保待遇处处“打折”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每月少计入16元每年少计入192元

市社保中心有关工作人员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部分待遇为例,分析了单位少报缴费基数对职工社保待遇的影响。

少报社保基数,在缴费时明显对企业更有利,对职工而言,看似能拿到手的现金也更多一些,但职工在享受各项社保待遇时,却也会因此处处“打折扣”。

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方面,单位少报基数,职工的医保账户金最能直接的体现出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每月由社保部门划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即社保卡),职工可凭此购买药品或其它医疗产品。上述情况,由于企业少报缴费基数,每月职工甲社保卡少划入的数额为:

如果职工甲在35岁以下,每月少划入:(4200-4000)*2.3%=4.6元,每年少划入55.2元

如果职工甲在35—45岁,每月少划入:(4200-4000)*2.7%=5.4元,每年少划入64.8元

如果职工甲在45岁—退休,每月少划入:(4200-4000)*3.4%=6.8元,每年少划入81.6元

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方面,目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为8%。上述情况,由于企业少报缴费基数,职工甲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每 月 少 计 入 的 数 额 为:(4200-4000)*8%=16元,每年少计入192元。

至此,可以看出:如果职工甲在35岁以下,养老、医疗个人账户额247.2元(55.2+192) 与每年少缴额247.2元,已持平。

如果职工甲在35—45岁,养老、医疗个人账户额256.8元(64.8+192)已多于每年少缴额247.2元,多出9.6元。

如果职工甲在45岁—退休,养老、医疗个人账户额273.6元(81.6+192)已多于每年少缴额247.2元,多出26.4元。但少报社保基数,职工在享受各项社保待遇时,“打折扣”的地方还有很多。

职工预期待遇受到的影响

职工月平均工资每少报200元 生育津贴少享受1053.3元

市社保中心有关工作人员表示,企业少报社保基数,对养老金影响较大。按现行企业职工退休政策,养老金计算公式如下:

月基本养老金= (1)+ (2)+ (3)+烟台市地方补贴33元(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 [(退休上年度省在岗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1% ×N)(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 个人账户储存额/ 计发月数(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账户前缴费年限×1.3% 注:①N为缴费年限;

②平均指数=[(当年基数/上年平均工资)N1+(当年基数/上年平均工资)N 2+…+(当年基数/上年平均工资)N n]/ N;

③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退休上年度省在岗月平均工资×平均指数。

通过公式可以看出,职工缴费基数越高、缴费年限越长,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必然越高。退休当年养老金越高,退休以后每年国家调整待遇时上涨的养老金也越高,形成良性循环。

上述单位少报基数的情况下,职工甲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每年少计入192元。假设职工甲30岁开始缴纳社保,到退休年龄核算养老金时,不考虑工资、奖金上涨及利息的情况下,仅“(2)个人账户养老金”一项,职工甲每月少领养老金数额为:

如果职工甲在50岁退休,累计20年,个人账户累计少计入3840元,养老金每月少领:个人账户养老金= 3840 / 195=19.7元; 每年少领:236.4元。

如果职工甲在55岁退休,累计25年,个人账户累计少计入4800元,每月少领:个人账户养老金= 4800/ 170=28.2元; 每年少领:338.4元。

如果职工甲在60岁退休,累计30年,个人账户累计少计入5760元,每月少领:个人账户养老金=5760 / 139=41.4; 每年少领:496.8元。

同时,少报基数还将极大影响职工甲的“平均指数”,进而影响“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从而降低养老金中的“(1)基础养老金”,最终降低养老金总额。

在女职工生育待遇方面也影响较大。女职工生育待遇中的生育津贴,是以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的。

如果职工甲为女职工,生育时享受产假158天。而企业在缴费基数申报时,上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每少报200元,则职工甲生育津贴少享受:200/30*158=1053.3元。

在工伤待遇方面,一旦职工发生工伤,少报基数还将很大程度影响到职工的工伤待遇。因此,综上所述,就企业少报社保基数这个问题,受益的是企业,吃亏的肯定是职工。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对于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进行缴费申报或者未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依法查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同时,用人单位未按月将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或者未按照规定通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职工有权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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