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學院教代會審議通過崗位聘任實施辦法

[要聞] 海洋學院教代會審議通過崗位聘任實施辦法

6月20日下午,海洋學院第二屆教職工代表大會召開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海洋學院2018-2021年崗位聘任實施辦法》。校黨委常委、海洋學院院長王立忠出席會議並講話。校長助理、海洋學院黨委書記陳鷹,院黨委副書記、副院長阮嘯,副院長王曉萍等出席。會議由副院長、工會主席陶向陽主持。

海洋学院教代会审议通过岗位聘任实施办法
海洋学院教代会审议通过岗位聘任实施办法

根據《浙江大學關於第九次崗位聘任工作的原則意見》精神,海洋學院根據學院事業發展要求和教師隊伍、黨政管理隊伍、實驗技術及其他教學科研支撐隊伍的實際情況,對照一流學科的建設目標,擬定了《海洋學院2018-2021年崗位聘任實施辦法(草案)》。該實施辦法經學院聘崗委員會多次審議修訂、學院黨政聯席會研究討論,並在學院網頁公佈公示一週,廣泛徵集意見完善後,提交本次會議審議。

海洋学院教代会审议通过岗位聘任实施办法

會上,海洋學院組織人事部部長吳鋒從崗位聘任人員範圍、各支隊伍崗位設置與聘任、聘任程序、組織機構、工作日程安排、網上業績填報及審核系統等方面,對崗位聘任實施辦法的主要內容進行了解讀和說明。與會代表經過認真審議,表決通過了該崗位聘任實施方案。

海洋学院教代会审议通过岗位聘任实施办法

王立忠在講話中指出,崗位聘任工作涉及教職工的切身利益,是學院辦學工作中的重要環節,也是全院上下齊心協力共同辦好海洋學院的價值取向的彰顯。希望全院教職工以此次崗位聘任為契機,深入思考學院未來的辦學方向、建設世界一流學院的路徑等學院發展的大事。同時希望廣大教師要有崇高的學術志向、有明確的涉海領域的學術方向、追求高質量的學術成果,要以學生為本,牢固樹立人才培養工作的核心地位;行政服務人員要把服務作為自己成長成才的路徑,只有服務才能有所貢獻,只有貢獻才能彰顯地位;要形成團結合作、禮讓謙恭、能上能下的文化氛圍,坦然接受聘任考核,以良好的心態完成本次崗位聘任工作。

(文 高楚清/攝影 繆濛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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