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警方揭祕:1.2億條個人信息是如何被倒賣的?

今年4月至5月,廣東警方連續組織開展了“淨網安網”3號、4號、6號系列專案收網行動,嚴厲打擊整治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黑灰產業鏈條。行動期間,共打掉團伙40餘個,抓獲黃某、孫某榮、鄧某等為首犯罪嫌疑人380餘人,繳獲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1.2億多條。

“淨網安網3號”

打掉的買賣金融類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團伙,主要是通過向電信運營商、金融公司等機構中的“內鬼”購買獲取大量金融類公民個人身份信息。相關信息經過不斷轉賣擴散,最終流入下游違法犯罪團伙手中,由下游犯罪團伙實施詐騙、非法推廣等違法犯罪行為。

廣東警方揭秘:1.2億條個人信息是如何被倒賣的?

“淨網安網4號”

是廣東警方第一次針對黑卡卡商違法犯罪開展大規模、全鏈條專項打擊。黑卡卡商違法犯罪作為一種網絡源頭性犯罪活動,形成了一個以“網絡接碼平臺”為中間媒介,“手機黑卡卡商”和“網絡平臺黑賬號註冊號商”為交易雙方的網絡“黑灰色產業”,造成大量非實名註冊手機卡和網絡帳號的出現,為網絡詐騙、網絡黃賭毒等犯罪提供了“掩護馬甲”。

“淨網安網6號”

打掉的是黑灰產業鏈條,由分散各地代辦銀行卡的“卡販”→收卡的“卡總”→製作假身份證的團伙→快遞“內鬼”→個人信息販賣團伙等組成,依靠快遞公司“內鬼”規避快遞檢查,長期販賣交易銀行卡套卡。這些他人“實名”的銀行卡被大量寄往國內外電信網絡詐騙重災區,用於綁定各種網絡帳號、收取、轉移和洗白贓款,成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重要幫兇。

廣東警方揭秘:1.2億條個人信息是如何被倒賣的?

案件直擊

“淨網安網3號”

這頭剛開戶,那頭就來電

信息來源上家露頭

廣州網警支隊經偵查發現,假冒客服人員所持有的金融類公民個人信息,分別來自於黃某團伙和墨某金融服務公司。

黃某團伙交易穩定的下家近60名,均為投資理財平臺從業人員或投資理財公司法人代表,每月收到的上家數據約30萬條,牟利金額不低於30萬元。

源頭“內鬼”現身

黃某團伙的數據源頭來自於某電信運營商話費結算系統承建公司員工郭某,郭某利用其系統維護管理權限結合黑客技術,大量調取證券公司客服電話的呼叫記錄(即股民電話號碼信息)後向黃某團伙販賣。

墨某金服公司“引流”的公民信息數據源頭,為深圳“子某在線”互聯網金融公司的技術部員工鄭某某,鄭某某利用技術人員的便利,將公司大量投資用戶信息販賣給墨某金融服務公司。

收網

廣州市公安機關在北京、湛江、深圳、珠海等地同步實施收網行動,對該兩個犯罪團伙實施全鏈條打擊,共抓獲犯罪嫌疑人40餘人,源頭“內鬼”2人,繳獲公民個人信息230G,現場查獲電腦、手機、銀行卡等涉案物品一批。

“淨網安網4號”

異常數據顯示幕後“有鬼”

2017年底,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東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向潮州市公安機關反映,發現在潮州某地有一批境外卡十分活躍,該批境外卡接入移動網絡的數量較多、地點較為集中、消費行為異常,可能在從事某種違法犯罪活動。

廣東警方揭秘:1.2億條個人信息是如何被倒賣的?

揪出黑卡“卡商”團伙

►“白號”是指剛註冊還沒有被使用過的號;

►“站街號”是指突破了騰訊公司的技術封堵措施,可以隨意偽造所在經緯度的號;

►“解封號”是指已被騰訊公司封號後,偽造資料進行申訴而解封的號。

二是利用持有的手機卡接收驗證碼獲利。該團伙“卡商部”日常大量收購移動、聯通、虛擬運營商、境外運營商的手機卡,然後以“接碼平臺”為中介,尋找需要註冊各類帳號的下游違法犯罪分子,為其提供註冊所需要的手機號碼和接收到的“驗證碼”,以此來收取一定報酬。

牽出龐大黑灰產業鏈

在偵查過程中,潮州市網警支隊發現,該黑灰產業鏈非常龐大,涉及到卡源、卡商、接碼平臺、號商等多個環節角色,產業分工很細,人員數量眾多,涉及面非常廣。而黑卡“卡商”在整個產業鏈中,處於非常核心和關鍵的環節,其掌握的大量非實名註冊手機卡和網絡賬號,對公安機關打擊各類網絡違法犯罪造成極大困難。

收網

潮州市公安機關對孫某榮犯罪團伙在潮州的據點開展收網,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0餘人,繳獲各類手機卡、貓池、電腦、手機等涉案物品一批,勘查發現該團伙註冊的各類網絡賬號高達507萬餘個。

“淨網安網6號”

非法銀行卡“四件套”販賣

廣東警方揭秘:1.2億條個人信息是如何被倒賣的?

查明犯罪產業鏈條

深圳網警支隊經過三個多月的深入偵查,逐步將該團伙架構及犯罪鏈條勾勒清晰,涉及“卡販”“卡總”、快遞“內鬼”、製假證、詐騙等多個環節,已成為一條完整的非法買賣銀行卡、個人信息的黑灰產業鏈條。該黑灰產業鏈條以某快遞公司內鬼鄧某團伙為核心開展運作:

一是“卡販”團伙負責收買各類卡證。該團伙以宋某、鄧某權為主,主要是在全國各地以招工、兼職、許以小利等方式為誘耳廣泛撒網,專門物色學生或文化程度相對較低人員,收集居民身份證複印件、實名註冊手機卡、銀行卡及配套網銀U盾等各類卡證販賣給“卡總”。

二是“卡總”團伙負責販賣銀行卡“四件套”。該團伙以深圳詹某威、張某堅為主,主要是從全國各地的“卡販”手中購買綁定好的銀行卡、U盾和手機卡,再將對應的身份證複印件交給“製假證團伙”製作假身份證,形成綁定好的銀行卡、手機卡、U盾及其配套的身份證“四件套”。然後利用網絡聊天工具聯繫全國各地的“客戶”,並通過快遞將實物發往全國各地甚至境外的違法犯罪人員及其他“黑產”行業人員。

三是“快遞內鬼”團伙負責寄遞銀行卡“四件套”。該團伙以鄧某為首,主要是幫助各個“卡總”,利用快遞行業內部監管漏洞,躲避快遞內部防控系統檢查,成功將“卡總”交寄的“四件套”寄往全國各地,並代收貨款。

四是“製假證”團伙負責製作假身份證。該團伙以朱某堂、鍾某表為主,主要角色是製作假身份證。由於各地“卡販”交付的銀行卡沒有配套身份證,深圳“卡總”會聯繫製作假證團伙,製作假證團伙根據深圳“卡總”提供的身份信息或者複印件,利用各種工具迅速製作假的身份證件,並回流到深圳“卡總”。

五是詐騙團伙負責詐騙資金洗錢。該團伙以戚某躍、蔣某華為主,主要是從深圳“卡總”處購得“四件套”,對電信詐騙團伙詐騙所得資金進行處理,實現洗錢轉賬提現,逃避打擊。

收網

深圳市公安機關組織精幹警力,在潮州饒平、惠州、重慶、蘇州、常州等全國17地展開統一收網,一舉抓獲犯罪嫌疑人110餘人,其中快遞業“內鬼”6人,繳獲假身份證、銀行卡、U盾、手機、電話卡、密碼器,假公章及制證設備等涉案物品一批。

通訊員 萬韜 袁榛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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