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勞動合同手冊曝光|恭喜你,看到這最全的勞動合同注意事項!

一般來說,用人單位招人入職後,簽訂勞動合同是不可避免的項目,但總有一些對其不重視的人,為沒能及時的簽訂勞動合同,付出了慘痛的代價,所以今天貓貓要來與到家討論討論簽訂勞動合同那點事兒!

從勞動權益者的角度出發,《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要求用人單位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但如果是勞動者自己不願意簽訂勞動合同,甚至從一開始就打著公司支付兩倍工資念頭,故意找不籤勞動合同的話,法院還會支持勞動者二倍工資的訴求嗎?我們來看兩則案例!

公司沒給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賠9.4萬

我們來看看前幾天江北區發生的事。

2018勞動合同手冊曝光|恭喜你,看到這最全的勞動合同注意事項!

2016年11至2017年5月,霍某在這一家生產洗滌用品的公司任職,因為離職後公司拖欠工資不給,雙方發生了勞動糾紛,於是霍某果斷的將自己的“前任”公司告上了法庭。霍某隻在該公司幹了幾個月的時間,而一審、二審判決書顯示,霍某的月工資為2萬元。

官司贏了,但霍某還是沒能拿到錢,因為女老闆易女士始終想不通,拒絕給付,最後霍某隻好向江北區法院執行局申請強制執行

江北區法院執行局法官李樹明多次要求洗滌用品公司及易女士履行判決,但易女士始終找出各種理由拖延執行。李樹明法官前往公司現場進行了查看,公司生產經營正常,應該有履行能力。

眼見易某不願當場兌現,執行法官將其帶回法院調查。此後,易某又稱,這部分錢並未扣除霍某的個人所得稅,把錢支付給霍某不妥。“稅務機關可以強制徵收、追繳甚至處罰,這事不用你操心。如果公司不履行法律義務,作為法人你要承擔責任,甚至被拘留。”

一聽“拘留”,易某也慌了神,很快通過網上銀行操作,將執行款轉入法院銀行賬戶,該案順利完結。

事實證明,未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是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的噢!

員工持有勞動合同但未簽名,公司需要支付二倍工資嗎?

王某於2016年7月1日進入深圳某公司工作,擔任品冠主任一職,入職當月公司為王某參加了社會保險。

2016年7月11日,公司人事通過郵件聯繫王某,要求王某到公司行政處簽訂勞動合同,王某從人事處取得勞動合同後,並未在公司已經填好內容並且蓋章的勞動合同上簽字,之後也沒將勞動合同還給公司,並在持有該份未簽字的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在公司繼續工作。

王某持有的勞動合同書上標明瞭工資標準為10000元/月,轉正後基本工資為2200元/月+崗位津貼7800/月,並且約定了勞動合同的其他必備條款。同年的8月14日,公司為王某進行了勞動合同備案,備案的勞動合同期限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王某工作期間,公司按照工資總額的10000元/月標準像其發放勞動報酬,2017年2月份,公司以王某不服從公司的相關工作安排以及人物調動等原因解除了王某的勞動合同,王某以公司沒跟他簽訂勞動合同為由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對此仲裁委未予支持。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資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支付雙倍工資,該規定的目的在於懲罰用人單位故意不簽訂勞動合同、規避用人單位責任、損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而公司的人事在王某入職當月就向其作出了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表示,並將填好內容且蓋了公章的合同文本交給了王某,但王某並未在勞動合同上簽字導致雙方最終未能完成勞動合同的簽訂。

對此王某辯稱因合同內容與事先約定不一致,但王某並沒有因此而繼續與公司進行磋商,反而自行留存合同最後當成是證據交給了仲裁委。

一審法院認為,雙方未能最終簽訂勞動合同並不能完全歸責於公司,公司已盡到了簽訂勞動合同的誠信義務,對於王某要求的公司需支付未簽訂勞動二倍工資差額的請求,表示無法支持。

王某不服結果,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項?

簽訂的時候要注意:

1、一般不能約定違約金

2、必須在用工之日起30日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否則用人單位應承擔支付二倍工資的懲罰;

3、不要讓合同留空,以防事後修改,更不要簽訂空白合同;

4、明確勞動合同的簽訂時間、開始時間、結束時間、試用期開始時間、試用期結束時間;無論哪天簽訂勞動合同,勞動關係的開始時間都應當是實際用工之日,而不是勞動合同簽訂當天;

5、明確具體的工作地點與工作崗位;

6、明確約定薪酬、工資待遇;注意:薪酬一般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補貼構成,一般HR給出的薪酬數字含稅、含五險一金,千萬不要只看表面數字,一定要計算一下到手能拿多少錢;收好工資條。

7、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8、如合同約定“女職工不得結婚生育”、“工傷自理”,或者要求勞動者簽訂生死契約等,這些條款違法,勞動者可以拒籤

9、簽訂完勞動合同後,勞動者須自己保留一份勞動合同,這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重要證據。

補籤勞動合同的話?

如果你已經入職,但是一直沒有籤勞動合同,現在想補籤勞動合同

1、最好以郵件形式提出自己的主張。如果是口頭交談,可以使用手機錄音;

2、在郵件中寫明自己的入職時間或在交談中提及入職時間。這也是確認入職時間、固定證據的一種方式;

3、儘量引導對方承認確實存在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事實;

4、協商後最好的結果是立刻訂立勞動合同,如果無法實現,請您要求對方確定一個補訂合同的期限,不要以“之後再說”“商量一下再說”草草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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