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编制!榆林市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108名教师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年龄为18至30周岁(1987年7月1日至2000年7月1日期间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18年榆林市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在读学生(不含2018届毕业生);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招聘(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lhrss.gov.cn.)、榆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ylgxq.gov.cn.)发布公告。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按《岗位表》联系方式咨询。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报名时间:7月9日—7月12日14:00。

资格初审时间:7月9日—7月12日18:00。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时间:7月9日—7月13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每人交考务费50元,由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网上缴付。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根据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在报名网站公布。招聘计划核销的,应聘人员可申请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内调整,如再无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取消资格,考务费由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负责退还应聘人员。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7月18日9︰00-7月20日18︰00。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7月21日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2)考试分值:笔试满分150分。

(3)按岗位设置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内容:

A、语文、数学、思品、科学、信息技术岗位:本学科知识、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政策法规。

B、学前教育岗位: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政策法规。

(5)成绩查询:登录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参加资格复审时,须考生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同意报名应聘证明)。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1)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2)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3)最低分数线:同一岗位未形成竞争的,设置面试最低分数线(面试最低分数线为面试当天同一考场同一场次实际参加面试应聘人员的平均成绩),低于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方式:主要以组织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即面对评委讲授10分钟的简约课,幼儿教师增加5分钟才艺展示。

(5)成绩查询: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4.确定考试总成绩,并公布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名单:

(1)考试总成绩分值: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仍并列的,在单位有空缺编制的情况下,予以一并进入体检、考察,若单位无空缺编制的,则进行专业知识加试,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同时公布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

具体时间、地点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018年榆林市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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